國統總經理 駁斥董事長對他提出強制罪告訴

國統國際(8936)獨立董事王森榮計劃1月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遭屏東地方法院以不符合公司法第220條規定,發出暫停辦理執行命令,王森榮不服,提起抗告,認爲法院裁定有重大明顯瑕疵行文要求國統如期召開,併發布重訊,國統總經理暨發言人葉清正則主張依法行事,勸阻董事長洪雅滿不要發佈重訊,卻遭洪雅滿提告強制罪、阻撓發佈重訊,葉清正5日由律師陪同駁斥洪雅滿散佈不實訊息,要求還其清白。

國統總經理葉清正5日下午由律師陳鬆甫陪同,針對國統國際董事長洪雅滿指稱他阻撓發佈重大訊息,而對他提出強制罪告訴,並向新聞媒體發佈不實訊息一事,提出說明及澄清。

發言人的委任律師陳鬆甫指出,此一事件導因於國統公司獨立董事王森榮,原本計劃在2021年1月4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但因王森榮召集程序未符公司法第220條所規定的要件,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在2020年12月17日,裁定停止召集股東臨時會,並在2020年12月23日發出執行命令,要求獨立董事王森榮及康和綜合證券公司股務代理部,應暫停辦理此次股東臨時會的相關事宜

陳鬆甫表示,獨立董事王森榮雖就上述裁定提出抗告,但,依法並不影響原屏東地方法院的裁定及執行命令即時執行的效力,詎料,王森榮仍在2020年12月31日突然發函給國統公司,指稱他不受法院拘束,將如期召開臨時股東會,並要求國統公司將其來函內容,以重大訊息的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陳鬆甫強調,法院裁定及命令一經作成,即具法效,倘有違反裁定的內容,即屬違反強制執行法等相關規定,而有致令國統公司蒙受遭裁罰等損害之虞,即使獨立董事王森榮違反法院命令而召開的股東臨時會,亦屬無效。

因此,國統總經理葉清正本於擔任公司總經理暨發言人的職責,便向國統董事長洪雅滿提出建言,不宜發佈王獨立董事仍將如期召開臨時股東會的違法訊息,請洪雅滿董事長務必依照法院的裁定及命令辦理,切勿以身試法,以免使自身及公司因違反法令而遭致不利益結果

不過,因爲洪雅滿董事長堅拒葉清正總經理提出的意見,葉清正便委請陳鬆甫律師,前往公司,向洪雅滿董事長說明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並請洪雅滿董事長應依法辦理。

陳鬆甫指出,在這過程中,葉清正總經理多次苦心勸諫洪雅滿董事長應審慎考慮依陳律師的意見,依法行事,以免公司因而遭受損害,洪董事長恐需全部責任,詎料,洪雅滿董事長仍強行督導公司行政人員加班,進行重大訊息的發佈事宜,惟上傳重大訊息過程中,系統迴應「錯誤訊息」致未能成功上傳。

陳鬆甫強調,葉清正總經理自始至終,都只是以口頭苦勸洪雅滿董事長應三思再行,此一情況,他在場可證,葉清正未曾有強暴脅迫的行爲,然而,洪雅滿董事長竟昧於事實,對新聞媒體發佈不實消息,指稱葉清正對她?嫌有刑法強制罪的行爲,顯已嚴重損及葉清正總經理及公司的聲譽,爲正視聽,葉清正特別提出澄清說明。

國統國際總經理葉清正除了在聲明書署名之外,過程全部由委任律師陳鬆甫代表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