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嚴禁借開展營商環境評價收取參會費、培訓費

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安蓓謝希瑤)針對營商環境評價排名亂象國家發展改革新聞發言人金賢東18日說,將會同有關方面進行查處,堅決斬斷營商環境評價背後的“利益鏈條”,嚴格禁止借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之機,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收取參會費、培訓費,嚴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頒發獎項爲名,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收取“好處費”“贊助費”。

不少城市反映,以“國家”“中國名義發佈的營商環境評價排名數量衆多,一年內能收到七八種截然不同的評價結果,還有的借“排名”“頒獎”等收取費用,嚴重影響了正常工作

金賢東在當日召開的5月份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說,當前社會上以“國家”“中國”名義發佈的營商環境評價排名數量衆多,相關評價大多屬於學術研究,採用的指標體系、評價方法數據來源等與通行做法存在較大差異。有的使用“權威”“官方”等詞語誤導社會公衆,有的過度強調得分排名、組織頒獎儀式,還有的藉機搞培訓、收取參會費用。

他指出,2019年國務院公佈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要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規範各類營商環境評價,促進評價迴歸本源

金賢東說,一方面,要強化源頭管理。對於沒有得到國家認可、授權,或仍處於學術研究、理論探索階段的營商環境評價,組織開展評價的相關主體應明確研究屬性、規範相關表述,避免對社會公衆和市場主體產生誤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持續加強相關信息的發佈解讀。另一方面,加強監督處置。希望社會各界共同加強監督,如果發現以“中國營商環境評價”名義或國家發展改革委名義,收取參會費、培訓費或謀取其他利益的行爲,可通過適當方式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