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案冤獄18年 謝志宏刑事補償恐超過2391萬元

謝志宏(前排黑衣戴墨鏡者)(本報資料照片)

21年前震驚社會的歸仁雙屍命案,原本遭判死刑的謝志宏在關押6834天后,去年獲判無罪確定,他聲請每日5000元的刑事補償,但臺南高分院以每日3500元計算共補償2391萬9000元,他聲請覆審後,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決定2391萬多元部分確定,原審不準部分撤銷。

臺南高分院認定,警方未將謝志宏在2000年6月28日警詢筆錄製作前所撰寫否認犯行之「行蹤交代稿」一併移送檢方,認定可歸責謝的事由,但刑事補償法庭認爲,謝當時已遭拘提、羈押,並無法自行蒐集有利證據,可否將此份「行蹤交代稿」歸責於他,非無疑義。

刑事補償庭認定,謝及律師在本案偵查中2000年7月6日提出「刑事答辯狀」,即載有「警方帶謝志宏上3 樓並拿出草稿要謝志宏交代殺人經過,謝當時所寫過程的警詢筆錄內容,警方看過後極爲不滿」,但原決定未遑深究釐清,併爲必要論述,不免速斷。

刑事補償庭指出,臺南高分院的原決定未綜合全部卷證資料,審酌判斷,復謝男有利的證據資料略爲不論,致其審酌之裁量是否妥適已無從判斷,亦與刑事補償法規定意旨不符,自有可議,將不準謝以每日「超過」3500元部分撤銷,謝獲准補償2391萬多元確定。

謝志宏被控殺人遭臺南高分院更七審判處死刑,201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後來2018年獲准再審後,隔年謝志宏被改判無罪確定,他因本案在2000年6月28日遭羈押到2019年3月14日獲釋,共計受羈押683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