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痛苦的意義:從榮格的「共時性」理論 看為何夢到飛機失事會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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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的來源

對許多人而言,他們的意義感來自於友誼,來自適合自己能力和增強身份認同的工作,來自於業餘愛好,來自於家庭,來自致力一生的事業。對有些人來說,意義是由所得、地位、權力或金錢所賦予的,因爲這些東西可以支撐他們脆弱的自體感。對其他人來說,意義來自於我們有真正的重要的事情要做,有一些重要的工作、有一些對我們來說很重要的人、有一些存在的理由,而不是平庸地過着虛度光陰的生活。人們可能會發現痛苦使他們能夠幫助那些有類似困難的人,就好像痛苦創造了一個內部空間,可以容納別人的痛苦。利他主義行爲,如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的行爲,似乎總有內在的意義(關於利他主義的進一步討論,見第五章)。

某次深深觸動的體驗可以賦予人意義,比如強有力的夢、藝術的體驗,或者神聖或超個人的體驗,如瀕死體驗等,這些體驗使人們意識到自己生命的目的。痛苦可以使一向非常理性的人對靈性體驗的現實更加開放。恩典(grace)之下,受苦者可能經歷超個人的心靈體驗,比如超自然的夢或幻象,這種體驗可能是非常正統的神聖表現,也可能很獨特,需要透過情感特徵來識別(Corbett,1997)。與超個人維度的連結,似乎可以自動地賦予意義感,我們感覺自己是某個整體的一部分,感覺幕後有個超然的秩序在運作,感覺生命有自己的模式;我們並非孤立的意識。有時,意義就像啓示一樣自發地出現,一種讓人絕對信服的內在認識。我們無法確定,在痛苦之中發現的意義是否來自靈性之源,或者只是受苦的人們面對痛苦的一種應對方式。

無神論心理治療師也許會認爲,在宗教或靈性的情境中尋找意義純粹是防禦性。因此,這類心理治療師在與宗教人士工作時,必須要尊重他們、謹慎與尊重。

有一類重要的意義可以透過共時性事件而發現。榮格將這種現象描述爲共時性(synchronicity),即當內在的心理狀態與外在的事件有意義地吻合時,例如,我們夢到飛機失事,而真的有飛機在我們做夢的時候失事。心理狀態和物理事件並不互相影響,但內在和外在的事件卻爲共同的意義所聯繫。我們需要思考一個問題:共時性事件的意義是否純粹源自於主觀?榮格(CW8, para. 915)的立場是,除了主觀意義之外,在這種事件中還有一層客觀或固有的意義,一種先驗的、不受人控制的意義,我們能發現這類事件,是因爲這類事件有超個人的背景。從因果來解釋事件往往是不足的,或者會陷入無窮循環之中。榮格希望我們思考的是目的論的重要性,或者說事件的未來目標是什麼。共時性事件常常帶給我們的印象是,有些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真的發生了,而且不可能是偶然發生的,一定是因爲我們生活中更大的背景過程所導致,就好像這件事情「註定要發生」。共時性的體驗和宿命決定一切的感覺,兩者之間顯然有着某種聯繫。

圖爲《受苦的靈魂:從深度心理學看痛苦的經驗與轉化》書封。心靈工坊提供

這樣的情況下,關於「轉捩點」的文獻就很值得關注。轉捩點指的是在某個時刻突然發生了無法控制的、改變生活的事件(McAdams等人,2001)。這種事件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轉捩點通常是共時性的事件,可能會帶來「反事實思考」(counterfactual reection),即如果事件沒有發生,可能會怎樣(Kray等人,2013)。這樣的事件可能會讓我們覺得生活充滿意義,彷彿它是我們的命運。這件事也許會成爲我們生命敘事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爲我們個人神話的一部分,爲生活賦予意義。

※本文爲心靈工坊出版的《受苦的靈魂:從深度心理學看痛苦的經驗與轉化》,未經同意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