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8小時只能休息10分!外籍漁工淚訴「防疫地獄」 想回家只能先被遣返

外籍漁工身體不適,仲介見死不救,連幫忙買藥都不願意。(圖/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今(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疫情期間,遠洋漁船返港面臨防疫措施考驗,其中,屬於臺灣投資,臺灣老闆書面登記卻是外國船的權宜船,船上的外籍漁工無法入境臺灣,也回不了家。現場播放漁工訴苦影片提到,在船上遭受強迫勞動工作20至28小時,只有10分鐘休息吃飯時間,怒批政府相關部會互推則任,反映出權宜船漏洞規範桃園市羣衆服務協會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說,掛籍那杜的大旺與金春12號船上的3位漁工,因身體不適找上門求助,指其想要回國卻求助無門,並曾在船上遭受強迫勞動,被仲介帶到高雄某私人處所,還警告他們不能和政府聯繫,否則會被逮捕坐牢。另外,有2位漁工想返國,不願續約,臺灣仲介在5月1日將他們帶往桃機,但因未有入境紀錄,遭移民署認定非法入境而被拘留於機場,預計6月5日就要遣返兩人。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遠洋漁船返港面臨防疫措施的考驗。(圖/記者許展溢攝)

影片中的菲律賓籍漁工說,莫名被控訴逃船,但4月20日至5月4日這段期間,都被仲介帶到住宿點,要怎麼逃?只能去附近便利商店,他們從外面把門鎖起來,根本沒辦法自己出去,就像在監獄。當時感到疲倦頭痛,很想去醫院檢查吃藥,仲介不幫忙買藥,等了14天都藥品。更曾看到同船新船員被打,把拖鞋丟到他們臉上,甚至需要穿救生衣,大副都不給穿,想到家裡小孩和未來,若選擇回去沒工作。漁工還提到,工作20至28小時,結果吃飯只有10分鐘,且船上有時都沒什麼東西可吃,休息太久更會被罵。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臺灣籍漁船有僱用外籍船員的入境檢疫流程,也規範了外籍漁工的入境簽證問題。至於表面上是外國籍,實際卻是臺灣人經營的權宜船,目前採取原船檢疫措施,船員入港後的14天內需配合檢疫不得下船。檢疫結束後,權宜船可自由進出港口,但船上外籍漁工的入境簽證事宜則沒有任何政府機關協助處理,成爲三不管地帶,政府單位反應慢半拍、互相推諉,導致船上漁工無法入境,更無法回他們自己國家。

▲漁工被警告不能和政府聯繫,否則會被逮捕坐牢。(圖/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提供)

聯盟強調,此次求助的漁工,所描述的船上工作狀況,已達到國際勞工組織(ILO)所提出關於「強迫勞動指標」中的七項,包含人身暴力威脅和恐嚇、人身限制、扣留身份文件抵債勞務、苛刻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以及超時工作。聯盟針對防疫期間出現的漁業管理破口,造成外籍漁工回不了家,要求政府馬上撤銷漁工非法入境的紀錄、取消強制遣返,由漁工自行搭機返國。金春12號兩名漁工移民署收容期間全部餐費應歸還,或由原僱主或仲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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