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不知道誰該負責 ─從私煙、斷橋看公部門的管理

工商社論

今年第一個實質侵臺的米塔臺風,雖然給北北基宜帶來豪雨,但並未帶來重大災損。反而是颱風遠颺後,1日上午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跨港大橋,卻突然發生橋體崩塌事件,當場壓沉3艘漁船,導致6名外籍漁工罹難。

這起令人驚悚的意外事件,一時之間自然成爲各方關注與討論的焦點,並質疑全國到底還有多少座橋樑是未爆彈?而交通部長林佳龍也立即迴應,表示將加強全國橋樑的檢測。

檢視主管官署所做出的立即迴應,其實只能算是亡羊補牢之舉。當然,相對於如果主管官署只是虛應故事,甚至不聞不問,則林部長的迴應模式已算是值得肯定與期待。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正是因爲有這個意外事件,才促使交通部發現,南方澳大橋從1998年建造完工後,先後負有維護管理之責的基隆港務局和2012年接手的臺灣港務公司,竟然均未進行有關橋體安全的獨立檢測。爲此,林部長並在2日晚間明確指出,將追查歷來涉有疏失人員,究責絕不寬貸。

垮橋事件所曝顯出的這種種疏失,嚴格來講,只能算是浮現出整個公部門體系施政與管理闕失的冰山一角而已。姑不論從事發以來,各方指控大橋「活載重」長期超標,乃至於宜蘭縣政府的例行橋樑檢測標案是否存有得標者球員兼裁判,藉機大賺黑心錢的弊端。但這些「事後之明」的議題,其實只是凸顯公部門體系,不只公共決策的制訂與執行管理,有其可議處。而一旦出事,則同時也讓公部門的內控、防弊機制顯得千瘡百孔了!

於此,不妨就另一個已發生的弊案之亡羊補牢對策來做參考對照。發生於今年7月間的總統府侍衛室煙品走私案,堪稱是蔡政府任上最大的醜聞事件。惟這個弊案的性質,其實並不像「年金改革案」或「一例一休案」等公共決策,因爲規劃、配套不夠周延,以致引發爭議,而只是相關人員無視法規,鑽漏洞貪便宜之劣行。但是這些侍衛人員,乃至於擴及軍情人員、總統府一般職員、華航員工,最後竟然競相投入「肉桶分肥」,無疑凸顯各相關環節的內控、防弊機制不只失靈,甚至淪於同流合污!

私煙案從引爆迄今,匆匆已歷三月,除了檢調系統透過查證,分批對涉案者進行司法追訴或行政懲處之外,財政部關務署更是針對私煙案的漏洞,研議了三大新制措施防堵,以免私煙事件重演。包括在今年8月建置保稅菸酒管理電子化系統,透過修法調高罰鍰上限,以及檢討通關禮遇制度,防堵魚目混珠之輩。

平議關務署的這三大防堵新制,當然是希望能夠發揮亡羊補牢之效。但正如俗語所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公共政策的制訂如果沒有防弊措施,實際執行起來,自然可能會走調變樣,甚至出現「求榮反辱」的不堪。但即使因爲發生弊案,然後趕快啓動防堵機制,但最終是否果真能夠在亡羊之後,順利把牢補好,主事者恐怕不能如此的一廂情願。畢竟,即使把防堵措施架構好,但經驗法則顯示,不論法令規範再怎麼完備,實際運作起來卻往往是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以私煙案爲例,當初侍衛室這些貪婪之輩,也不是一開始就明目張膽的大肆採購。而是先從少量試探,在食髓知味後才放手一搏,並對其他部門的相關人員產生磁吸效應。

理解了這種「犯案模式」,以私煙案而言,關務署可別以爲從此以後就保證弊絕風清。同樣的,垮橋案在危機處理之後,自然也要確實檢討防堵包括不同機關各自爲政、例行檢測有名無實等各種積弊。否則,我們實可斷言,即使私煙弊案、斷橋慘案不會重現,但是在其他領域,出現其他不同樣態的弊案或意外事件,恐難避免!歸納而言,公共決策的制訂與運作管理,最高境界就是能夠興利與防弊兩者兼顧。但這種高標知易行難,在民粹思維下的短線操作,想要長治久安,看來只能是不切實際的想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