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審查條例》8月1日起施行

經濟日報北京6月21日訊(記者佘穎)《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將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在21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總監許新建表示,《條例》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對促進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更好結合,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發揮了重要作用。將要施行的《條例》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了一次全面升級。許新建介紹,一是審查範圍更加全面,將起草階段的法律、地方性法規也納入了公平競爭審查範圍。二是審查機制更加健全,明確了國務院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協調機制。三是審查標準更加優化,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影響生產經營行爲四類審查標準進一步優化。四是監督保障更加有力,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監督保障,形成全方位監督保障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