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修法初審 聯合漲價累犯最高罰1億

公平主委吳秀明指出,公平修法是十年來首次大翻修。(圖/資料照)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5大手搖飲料店部分品項喊漲,公平交易委員會介入調查業者是否聯合漲價,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6日初審修正《公平交易法》,未來對於聯合、壟斷限制競爭行爲,罰鍰上限由現行的2500萬元提高到1億元,還增定公平會搜索扣押權及中止調查制度

公平會過去曾對業者聯合行爲祭出重罰,但難以取得直接證據,使得判決時多次落敗,經委會初審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將業者間聯合、壟斷行爲的罰則提高一倍以上,修法後第一次違法將可罰10萬元到5千萬元,第2次違法可罰10萬元到1億元,情節重大者可懲處業者前1年營業額的10%。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認爲,這是公平法十年來首次大翻修,同時,公平會將謹慎使用「搜索扣押權」,遇到緊急及重大情況時,可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吳秀明指出,對於過去聯合行爲中所謂「合意」的情形,難以認定,修法可依市場狀況商品服務特定、成本利潤考量等去推論,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修法通過初審後,將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公平會估計最快可望年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