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立法 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盼:只要「勾勾纏」就犯法

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舉辦政院版跟騷法草案座談會。(圖:陳君瑋攝)

近年臺灣社會「恐怖情人」層出不窮,日前屏東發生「假車禍真擄人」,政院火速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民團臺灣台灣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針對政院草案舉行座談會,與會的專家學者,盼立法院能儘速通過,並加入「勾勾纏」的要素,才能免除人民不安。

被權服務協會榮譽理事長楊思勤則表示,近年跟蹤騷擾案件持續發生,屏東發生「假車禍真擄殺」事件行政院在4月22日火速制定《跟騷法》送立法院審議,希望立法不要再牛步化,儘快通過。

協會提出7項建議,更新法案名稱爲糾纏行爲防制法、修正糾纏行爲定義、強化相關機構公司協力合作設置防治糾纏行爲推動小組、提供被害人及時保護及建構服務網路、增加防制令內容令完成處遇計劃、強化犯罪被害人警察保護體系量能。

被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許福生表示:「我只是要追女朋友,沒有跟騷,但是還是被移送。」政院版本中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更有使人心生畏怖,協會則建議改爲「無正當理由」的糾纏行爲。

理長林裕順表示,性騷擾法、家暴法、兒虐法實施以前,陷入肉麻當有趣、夫妻吵架牀頭牀尾和的迷思,忽略衍生出重大犯罪,1999年日本完成立法「反糾纏法」後,每年有2萬件「勾勾纏」行爲,衍生暴力犯罪則有1000多件。政院版本「跟蹤騷擾」法條名稱,會讓人誤解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的本質相同,建議更名爲《糾纏行爲防制法》。

副理事長劉承武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至於什麼行爲是「君子」,應交由司法,不應交給警察作爲最後判斷。民進黨立法委員羅致政說,現已有23個版本在內政委員會討論,各界關心議題不太一樣,但都希望儘快在5月28日、本會期結束前通過《跟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