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明上路 法務部今辦宣導活動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明上路,法務部今辦新法宣導活動,行政院長陳建仁親臨致詞。(陳志賢攝)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將於7月1日上路,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臺灣高檢署30日舉辦「『新法迎馨 引領馨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啓航宣導活動」,行政院長陳建仁致詞時肯定法務部司法保護團隊及犯保協會,爲提升被害人權益持續努力,相信新法必能讓國人感受政府持續進步、貼近民意的決心。

今天的新法宣導活動,除包括行政院、法務部官員以及長期關注被害人權益的立委湯蕙禎、謝衣鳳、李貴敏、王婉諭、民間犯保聯盟代表、全國各檢察機關首長,與現場逾40位被害人代表與會,攜手宣佈新法上路,共同見證歷史性的一刻。

陳建仁致詞時表示,從犯保協會基隆分會「馨鼓樂團」的表演,看到被害人走出陰霾、獲得新生,用音樂展現生命的韌性、傳遞正向的能量,並用力敲響人生下一個樂章,相當感動。

陳建仁並肯定法務部司法保護團隊及犯保協會,爲提升被害人權益持續努力,尤其爲落實2017年司改會議相關決議,法務部啓動犯保法修法工作,除充分與社會各界及民團溝通,亦加以檢視聯合國、歐盟有關被害人保護指引,接軌國際標準,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與社會福利國原則,也提供更全面的保護服務與協助措施,相信新法必能讓國人感受政府持續進步、貼近民意的決心。

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強調,法務部一向將保障馨生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列爲最重要的司法保護政策之一,並向所有參與修法者表達謝意。

蔡清祥表示,新法規定加成、守護加倍,尤其在「保護服務」章強化對重傷被害人的協助與更全面的經費補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章首創國內刑事法制先河及積極處理新興數位性暴力議題,「犯罪被害補償金」大幅提高補償金額,新規定都將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

蔡清祥說,各界關心的保護機構議題,行政院已指示在明年元旦施行,法務部亦將持續爭取預算撥補,包括今年申請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及爭取明年提高預算撥補金額,目的即是讓犯保協會能持續茁壯,透過公私協力、提升專業、提高服務量能,溫柔承接馨生人傷痛與悲傷,更讓馨生人生活可以無後顧之憂、真正達到修復因犯罪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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