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協會拜會法扶 共商被害人法律扶助

犯保協會董事長邢泰釗(左二)拜會法扶董事長范光羣(左三)。(犯保協會提供)

爲了加強犯罪被害人法律扶助工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邢泰釗日前特別拜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就兩會能共同推動友善及保障被害人法律權益措施表示感謝,犯保協會也將責成各地分會同仁落實一路相伴,陪伴與支持被害人走過訴訟歷程

犯保協會董事長、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日前率領執行長曾俊哲及犯保人員,前往法律扶助基金會拜會董事長范光羣、執行長周漢威雙方就爲強化兩會的合作聯繫及轉介機制,兩會共同規劃「單一窗口服務」、「雙向轉介機制」、「申請文件共用」、「專用服務律師」及「落實教育訓練」五項措施,內容包含由各地分會設置單一窗口,提升接洽聯繫便捷度;建立兩會雙向轉介通報機制,就需要保護服務或法律扶助案件,可以即時互爲轉介通報;而被害人提供的文件經同意後,可以兩會共用,減輕被害人兩邊準備的負擔;考量犯保協會律師有協助被害人經驗,法扶受理被害人案件派案時,也會優先選擇犯保協會律師,讓被害人獲得更有品質的服務。

邢泰釗、范光羣一致認爲,提供好的法律扶助品質,才能真正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而且現行法規更新很快,律師若沒有與時俱進,就無法協助被害人保障其法律權益,兩會有共識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律師對於被害人服務的認知,今年度也將共同辦理律師教育訓練。

犯保協會表示,自2008年實施「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劃」以來,長期與法扶透過轉介機制服務被害人,每年約有150件以上的轉介案,現在更將兩會的合作模式升級,提供被害人更加友善及具體的權益保障措施。去年12月22日立法院總質詢時,立法委員王婉諭提到有被害人在刑事告訴代理程序沒有律師的情況,犯保協會也會秉持盡力讓被害人都能獲得充分的法律資源方向來努力,也感謝法扶修正法律扶助施行範圍,提供被害人律師刑事代理扶助,法扶就審查後無法獲得律師扶助的被害人,也可以通報犯保協會當地分會,由分會透過配套措施安排人員或志工陪同出庭,減輕被害人不安。

犯保協會並致贈法扶感謝狀,法扶也表示犯保協會各分會對於法扶分會或扶助律師服務情形都歡迎反映,兩會彼此合作、共同努力,建構友善的被害人法律扶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