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體育特長生資格疑被頂替 家長舉報遭威脅

馮秋鉞申辦二級運動證書材料中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成績證明單》

招生簡章顯示,東北師範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時間是4月5日。

中國青年報訊 馮秋鉞申辦二級運動員證書材料中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成績證明單》顯示,他於2010年4月4日隨隊獲得2010年吉林省高中學生運動會男子籃球比賽甲組第六名,時隔5日的4月9日,延邊體育局便授予馮二級運動員稱號。而相關招生簡章顯示(圖2),東北師範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時間是4月5日。

張鶴繽是吉林省延邊第二中學(以下簡稱“延邊二中”)的學生,從2007年高中入學起便與延邊二中籤訂了體育特長生的培養協議,在校籃球隊訓練比賽,並在2009年吉林省青少年籃球賽上獲得了集體第五名。

在高考前幾個月,張鶴繽被告知:他的二級運動員證辦不下來了。隨後,他以普通考生的身份參加了2010年的高考。當年,他的高考成績位列延邊二中籃球隊運動員中的第一名。但是,他只能去讀三本,而高考成績比他低100多分的隊友卻能以高水平運動員或體育特長生的身份被一本、二本院校錄取。

這讓張鶴繽的父親張延銘感到非常奇怪。張延銘在吉林省教育廳網站上查詢到,當年延邊二中有十多名考生獲得了二級運動員稱號,在籃球特長生中,除了一名叫“馮秋鉞”的考生外,其他全是張鶴繽在校籃球隊時的隊友。

張鶴繽的一位隊友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籃球隊隊員辦二級運動員證時,馮秋鉞也交了材料和報名費結果,籃球隊裡有幾個人沒有辦下來,而馮秋鉞卻辦下來了。而在馮秋鉞拿到二級運動員證之前,“從未參加過校籃球隊的訓練和比賽”。

比賽秩序冊出現鴛鴦版本

“我家孩子一入學就與學校簽訂了體育特長生協議,高中三年一直在訓練比賽,還獲得了成績,怎麼就不是特長生了呢?”張延銘向記者出示了他與延邊二中籤訂的籃球特長生培養協議書——這份簽署於2007年9月13日的協議書顯示,“2007年度籃球體育特長生入學需交納一萬元人民幣保證金。”

此外,張延銘還提供了兩張均蓋有延邊二中公章票據。一份票據顯示,張鶴繽交納了1.8萬元“學費”,另一份顯示交納了1萬元“體育特招保證金”。

2009年7月,延邊二中籃球隊參加了一場省級比賽,這時延邊二中的體育教師、籃球隊教練孫墨林通知張延銘,需要交報名參賽費100元,辦二級運動員證的手續費400元。

兩個月後,張延銘又接到了孫墨林的電話,孫稱,張鶴繽的二級運動員證辦不了,原因是“報名沒報上”,現在全隊12個人,就剩3個人沒有辦證

“當初交了1萬多塊錢的押金,孩子高中三年也犧牲了大量的時間參加籃球訓練和比賽,最後一句話說不辦證就完了,這怎麼行呢?”張延銘對此感到非常不解。

於是,他找到延邊二中的相關領導交涉。結果,延邊二中給了張延銘一份張鶴繽的“一級、二級、三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表”的材料並開具了一份證明,讓張延銘自己去找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體育局進行協商辦理

延邊二中開具的證明寫道:“在2009年吉林省青少年籃球比賽活動中,我校張鶴繽、韓東君、金文博三名隊員,因疏忽遺漏未能及時報名,望上級領導給其補報機會。”該證明的落款日期爲“2009年11月6日”。

延邊二中提供的上述張鶴繽的申請表主要有四份材料:運動員技術等級成績證明單、運動員參加吉林省體育競賽確認單、張鶴繽的註冊證複印件和運動比賽的秩序冊。

運動員參加吉林省體育競賽確認單載明:延邊二中高三學生張鶴繽參加了2009年吉林省青少年籃球賽,時間地點爲“2009年7月5日—2009年7月10日,延吉”,競賽項目是“籃球”,成績爲“第五名”。這份競賽確認單上有班主任“崔勝德”、學校主要負責人“孫雲恆”、經辦人汪呈”的簽名,並蓋有延邊二中的公章。

張鶴繽的註冊證顯示,張鶴繽的註冊證號爲“2008j2344”。

運動比賽的秩序冊顯示,張鶴繽在“延邊二中二隊”,號碼爲“11”,二隊的領隊爲“張文福”、教練是“汪呈”。

2009年11月,張延銘拿着上述材料和證明來到了負責辦理二級運動員證的延邊州體育局訓競處,訓競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在看了上述材料後稱,你拿的運動比賽秩序冊有問題,在我們這備案的秩序冊裡面根本沒有張鶴繽的名字。

對載明同一場賽事的秩序冊出現鴛鴦版本,張延銘感到非常費解。

記者經比對後發現,在延邊二中提供給張延銘的秩序冊中,“延邊二中二隊”有12名隊員,但延邊州體育局訓競處出示的秩序冊顯示“延邊二中二隊”只有10名隊員。延邊二中的秩序冊中有“14號王浩宇”、“15號馮秋鉞”,但此兩人在延邊州體育局提供的秩序冊中則沒有出現。

在這兩份秩序冊中,“延邊二中二隊”的4到9號、12號和13號球員信息完全相同,但其他球員則發生了變化。延邊二中提供的秩序冊中10號球員“韓東君”在延邊州體育局提供的秩序冊中變成了“陳晨”、11號球員“張鶴繽”變成了“金鑫”。

張延銘稱,延邊州體育局的人告訴我說,學校每次參加比賽的報名秩序冊對體育特長生非常重要,是評定運動員的基礎材料,不在秩序冊裡的人,在體育局就沒有登記,“現在我們沒有能力給你辦證,這個問題的責任在你們學校,你還是去找學校吧。”

張延銘感覺此事有蹊蹺,隨後他在吉林省教育廳網站上查詢到了《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加分考生公示名單》,該名單顯示,延邊二中有9名考生獲得了籃球特長的二級運動員稱號。除了一名叫“馮秋鉞”的考生外,其餘全是張鶴繽在延邊二中籃球隊時的隊友。

“當時我就認爲我孩子的體育特長生資格和二級運動員證肯定被這個姓馮的孩子給頂了。”張延銘說,緊接着他又查詢到,這次延邊二中北校區有兩名考生獲得了二級運動員證,而與此同時,張鶴繽在校籃球隊的兩位隊友王浩宇和韓東君的二級證也沒有辦下來。

在吉林省教育廳網站公示的“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名單(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中,記者發現了馮秋鉞的信息。該名單顯示,馮秋鉞被東北師範大學錄取,體育特長項目爲籃球。在人人網上,馮秋鉞的個人主頁登記的信息也顯示其目前確在東北師範大學就讀。

“我敢肯定,當時與延邊二中籤訂體育特長生學習訓練合同的時候沒有馮秋鉞等3個孩子。他們3個應該都是普通考生,把我們給頂了。”張延銘說。

而據一位曾與馮秋鉞同學的知情人告訴記者,馮秋鉞初中是在延吉市七中讀的,當時是籃球隊的,但高中時就不是籃球隊的了,是普通考生,“他球打得一般,以前挺胖的,現在瘦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