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判7年4月 12度遭約談審訊事件簿一次看
▲高虹安涉貪事件簿(製表/記者劉昌鬆)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2022年參選縣市首長後,遭爆料涉嫌在立委任內貪污助理費,高虹安曾主動到調查局說明,接着遭檢察官約談、傳喚2次,被起訴後更9度以被告身分到法院出庭,全案經歷1年9個月的偵審程序,高虹安在辯論終結前自認「有道德瑕疵」,還強調自己的貪污罪成立,將被停止市長職務,請合議庭審酌做出正確判斷,但仍被依貪污罪嫌判刑7年4月,《ETtoday新聞雲》爲讀者整理全案事件簿。
▲新竹市長高虹安2度遭北檢傳喚到案。(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資工學霸高虹安曾先後在資策會、鴻海集團工作,2020年離開科技業,獲民衆黨推薦後當選不分區立委,開啓政治生涯,2022年地方九合一選舉中,高虹安7月再批民衆黨袍,到現任民進黨立院黨鞭柯建銘老家新竹市競選市長寶座,最後以最高票當選。
高虹安在競選期間,先被爆博士論文涉嫌抄襲,任職資策會時期違法兼職,以及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補助等爭議,其中詐領補費案因傳出高虹安的前助理匿名檢舉,加上當時競爭新竹市長的國民黨籍林耕仁爆料,高虹安用疑似利用男友李忠庭當人頭詐領助理費,並將薪資回捐民衆黨,備受各界關注。
後來,媒體刊出13頁高虹安的助理薪資內帳,質疑高虹安浮報助理薪資,而助理因此超領薪水,但要上繳委員辦公室當公積金,高虹安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臺北地檢署在2022年11月17日正式分「他字案」展開調查。
在此同時,調查局根據匿名檢舉,將案件交由北機站負責,高虹安還曾親自帶同律師,主動前往北機站說明,並舉行記者會進行澄清,同年12月15日,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搜索高虹安在立法院及新竹市的辦公室,並約談傳喚高虹安等相關涉案人,高虹安隔天以60萬元交保候傳。
▲高虹安前立委辦公室助理黃惠玟認罪並協助檢方指證帳冊紀載。(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2022年12月25日,高虹安就任新竹市長後,檢調仍持續約談包括前立委辦公室主任黃惠玟(小兔)等助理,釐清高虹安小金庫帳冊紀載內容,2023年4月28日,檢察官再次傳喚高虹安、李忠庭2人出庭確認案情。
2023年8月14日,臺北地檢署以高虹安涉嫌從從2020年2月27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爲止,浮報助理公費補助酬金及加班費62萬多元,扣除實際用於公務或私聘助理、獎金等支出,總計詐得46萬多元,涉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高虹安等5人起訴。
檢察官起訴5名被告中,除高虹安與王鬱文(公衛文)之外,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因爲偵查中認罪,被請求給予緩刑,而民衆黨中評會隨後決議將高虹安停權。
臺北地院2023年10月11日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高虹安親自抱着1箱卷證現身法院,並向法官表示,沒有要求助理虛報或浮報薪水加班時數,辦公室的零用金也不是她保管,強調清白沒有犯罪。因案件審理期間,傳出有案件偵查中的訊問錄音中斷等疑慮,高虹安律師團聲請勘驗偵訊光碟。
2024年3月27日起,臺北地院合議庭開始密集審理,幾乎每個星期三都開庭,共傳喚8名證人,其中高虹安除改以證人身分作證半天,其他時間,高虹安大多仔細聆聽同案被告、證人的說詞,偶而還會自己做筆記,接連4個庭期後,全案在5月22日辯論終結,由於凱米颱風侵臺,全案延至7月26日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