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設定全球最低公司稅率門檻 科技公司或不再擁有"避稅天堂"

七國集團 (G7) 財長週六達成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支持將全球最低公司稅率設定爲至少15%,該協議可能成爲全球更廣泛的徵稅體系協議的基礎。

全球主要經濟體多年來一直在爲達成統一的稅率體系努力,其目標是阻止跨國公司利潤稅收轉移到低稅收國家。全球最低稅率將同樣適用於企業海外利潤。

法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獎得主梯若爾(Jean Ticole)教授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稅收體系是全球合作的唯一途徑,我們處於一個完全全球化的世界,建立全球化的稅收體系是非常必要的,否則每個國家各自爲陣,不能解決問題。”

企業額外稅收將增加多達800億美元

近年來,隨着來自藥品專利、軟件和知識產權特許權使用費等無形資產收入增多,科技公司越來越多地將這些收入來源轉移到低稅收國家,從而避免繳納更高的稅款

G7最新達城的協議爲全球達成更廣泛的稅率協議提供了支持。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多年來一直在協調140個國家之間關於制定跨境數字服務徵稅規則的稅收談判,其中包括設定全球最低公司稅。

OECD和二十國集團(G20)的目標是在年中達成協議。G20會議將於下個月在威尼斯舉行。OECD預估,如果兩方面都達成協議,那麼企業將最終在全球範圍內支付500億至800億美元的額外稅款。

儘管規定了最低公司稅,但政府仍然可以根據各國的情況,設定他們想要的任何當地公司稅率,但如果公司在特定國家支付較低的稅率,那麼企業所在地的政府可以要求其將稅收“補足”至最低稅率,從而消除轉移利潤的優勢。

法國經濟部長布魯諾·勒梅爾 (Bruno Le Maire)已經表示:“15%的公司稅最低稅率是一個起點,法國將在未來幾個月爭取儘可能高的稅率。”法國智庫預估,最低稅率將給法國帶來43億歐元的財政收入

設定一個各國普遍認可的最低稅率標準邁出了全球稅收改革最重要的一步。不過仍然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包括決定如何徵稅,以及對哪些跨國公司徵稅的指標。目前歐洲各國政府對大型科技公司徵收數字服務稅保持開放,美國希望在達成全球稅收協議後立即取消這些數字稅。

在最新的稅率協議達成後,谷歌、亞馬遜等科技公司發表迴應聲明。亞馬遜發言人稱:“我們相信,由經合組織主導的創造多邊解決方案的進程將有助於實現國際稅收體系的穩定。 而G7最新達城的協議標誌着朝着實現這一目標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谷歌發言人表示:“我們強烈支持各方爲國際稅收規則的更改所做的持續努力,希望各國共同協作,以確保儘快敲定一項平衡而持久的協議。”

全球達成稅收協議仍有挑戰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美國科技公司充分享受了“雙重愛爾蘭”、“荷蘭三明治”等慣用的“避稅良方”。以美國科技巨頭谷歌爲例,此前通過“雙重愛爾蘭”的規則,谷歌能夠將其海外稅率削減至5%,甚至比愛爾蘭12.5%的稅負還要再低上超過一半,每年能夠因此節省數百億美元的開支。蘋果、Facebook等公司也是這樣操作。

專家認爲,要在全球範圍內達成真正的稅收協議並不容易。ACCA資深會員、上海四達會計師事務所稅務主管合夥人李兆嬰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OECD還在與各方談判,會影響到大型跨國公司的稅負,但是要最終達成一致仍然面臨諸多挑戰。”這些挑戰包括說服那些以極低的公司稅率建立經濟的國家。

最低稅收協議將對低稅收國家和“避稅天堂”產生重大影響。最大的反對者可能是愛爾蘭。愛爾蘭目前的公司稅率爲12.5%,低於最新制定的全球最低公司稅15%的門檻

隨着跨國公司數十億美元投資的涌入,推動了愛爾蘭經濟蓬勃發展。多年來愛爾蘭一直抵制歐盟將其稅收規則統一,愛爾蘭也是爲數不多的對此次最低公司稅協議持保留意見的國家。

愛爾蘭財長帕沙爾·多諾霍(Paschal Donohoe)表示:“就國際稅收架構達成可持續和公平的協議符合每個人的利益。我期待參與經合組織的討論,任何協議都必須滿足所有國家,不管大小,包括髮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需求。”

愛爾蘭投資發展局(IDA)中國區總監張哲偉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愛爾蘭政府希望提供的是穩定而富有競爭力稅收制度,我們需要強調幾點,首先是企業投資稅率只是一方面;第二是達成一致協議並實施還需要時間;第三是我們認爲未來的稅收體系會更加鼓勵創新。”

關於國際稅收的共識以及吸引外商投資方面,愛爾蘭財政部在發給第一財經記者的聲明中稱:“無論國際稅收體系的進展如何,從投資者的角度來說,他們需要穩定的投資環境公平性以及具有高技能勞動力。除了富有競爭力和透明的稅收制度以外,愛爾蘭還能給高科技企業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高技能的勞動力。”

普華永道中國區間接稅主管合夥人李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稅制是反映國家競爭力的一個方面,稅制的完善性有很多方面組成,稅率只是一方面,還有稅制的公平性合理性透明性。”

專家同時表示,由於世界各地稅制的差異造成國與國之間的稅收政策有差別,企業出於盈利的目的,追求“利潤最大化”,這將意味着跨國公司通過優化稅制的安排來降低稅負的現象短期內不可能消除。

跨國企業經營只要在各個國家合規合法的情況下進行避稅安排,仍然能夠實現保存利潤的目的。”李兆嬰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