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高考改革方案出爐 確定“3+1+2”方案

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以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6〕2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福建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決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按照2018年啓動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1)考試科目。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學新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14門科目。選擇性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等,從上述科目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

(2)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其中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還應參加選擇性考試;參加統一高考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只參加選擇性考試。

(3)考試內容考試內容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爲依據。堅持立德樹人,科學設計命題內容,注重學科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的考查,着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等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採用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合格性考試另設實驗(實踐)操作測試。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3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實行學科技能或素養測試。

(5)考試時間與次數。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高一年級學生參加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參加合格性考試。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後2年內繼續申請補考。

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參加高考,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可更換。

(6)成績評定與使用。合格性考試每門滿分100分,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60分及以上爲合格。合格性考試各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成績合格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合格性考試原始成績作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物理、歷史以原始分呈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

2。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旨在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維度。

(2)評價管理。高中學校要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所有普通高中學生入學後均須由學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賬戶,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成長過程,確保材料真實可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審查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3)評價使用。高等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人才培養要求以及招生章程,制定科學規範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及其使用辦法,並適時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爲招生錄取重要參考。

(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1)考試科目。自2017年秋季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入學新生起實施,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含語文、數學、英語德育、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考試3個部分;等級性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中的語文、數學、英語、德育和專業基礎知識。

(2)考試對象。中職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在籍學生(含高職院校招收的中職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等級性考試由學生自主選擇參加。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3)考試內容。以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試行)》和高校人才培養要求爲依據。堅持立德樹人,科學設計考試內容,強化基礎性、綜合性、時代性、實踐性,全面考覈學生掌握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程度,重點考覈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能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考試方式。公共基礎知識中的語文、數學、英語、德育和專業基礎知識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均採取書面閉卷筆試方式。計算機應用基礎合格性考試採取上機考試方式。專業技能合格性考試採取現場實際操作或應用信息化綜合實訓平臺考覈方式。

(5)考試時間。計算機應用基礎考試安排在一年級下學期,德育、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安排在二年級下學期,專業技能考試安排在三年級上學期。

(6)成績評定與使用。

合格性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德育、語文、數學、英語滿分200分;計算機應用基礎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50分。專業技能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以原始分記載、以等級呈現,共分A、B、C、D、E五個等級(其中E爲不合格),作爲評估中職學校辦學質量重要依據,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

等級性考試。公共基礎知識等級性考試滿分合計100分。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以原始分記載,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作爲高職院校錄取新生的依據之一。

2。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目標,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成績、能力素質等方面。

(2)評價管理。學生入學後由學校在“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上建立綜合素質檔案。通過過程測評、畢業總評對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

(3)評價使用。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成績、能力素質積分構成。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合格是學生畢業的必備條件。招生錄取時,高職院校對學生綜合素質做出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爲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以普通本科招生爲主。

1。考試科目、內容、時間與成績構成

(1)科目設置。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統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成。統一高考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不分文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

(2)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考試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科目考試統一在每年6月份舉行。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待條件成熟後實行“一年兩考”。

(3)考試成績。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物理、歷史成績採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成績依據轉換規則轉換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等級轉換賦分辦法另行公佈。

2。選考科目要求。高校要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科學合理設置選考科目要求,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3。改革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方式。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普通高校依據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考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本科院校招生實施“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高職專科院校招生繼續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四)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以高職(專科)招生爲主,並作爲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20年起,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與普通高校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不再單獨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

1。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依據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錄取總成績75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300分,專業基礎知識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2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200分。

2。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班學生,學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

錄取總成績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各佔150分(原則上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轉換),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每門各佔100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深化高考綜合改革是科學選拔人才、提高教育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省級建立高考綜合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市、縣(區)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立相應的高考綜合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各項配套政策,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系統設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大教育、編辦、人社、財政、公安、宣傳、保密等部門之間的協同攻堅,確保高考綜合改革順利實施。

(二)加強條件保障

各級政府在組織、制度、人事、經費等方面,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抓緊落實城鄉統一的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高中學校可能出現的師資、教室、場館、教學設備等資源短缺問題,要根據高中教育發展和考試改革要求做好充分準備,增強學校課程實施的基礎能力;要努力搭建區域資源共享平臺,解決資源不均衡的問題,滿足學校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基本辦學需求。普通高中學校要全面實施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深化教學改革,創新機制、主動作爲、深入挖潛,科學統籌教學資源,滿足學生多樣化選擇的需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完善考試安全體系,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完善標準化考點建設,確保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秩序。

(三)加強工作落實

教育廳修訂完善福建省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完善組織管理制度,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嚴查誠信失範行爲,確保考試招生公開公平公正。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發揮招生主體作用,科學設置招生錄取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規範招生管理工作,健全自律機制,創新招生管理模式,探索適應高考綜合改革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選拔與培養質量。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完善教學組織管理,建立選課走班教學管理制度,加強學生髮展指導與選課指導,健全教學督導評估體系,強化綜合素質評價管理與使用,提供真實有效的評價信息。

(四)加強宣傳服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各類學校要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和培訓,讓社會各界全面準確瞭解改革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凝聚社會共識,夯實改革基礎。要創新諮詢服務方式方法,提高服務質量。加強輿情監測,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積極營造高考綜合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賦分辦法

根據《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9〕5號)精神,經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賦分辦法,具體如下:

一、選擇性考試科目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等,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

二、成績呈現及賦分方式

(一)成績呈現

物理、歷史原始分滿分各爲100分,採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原始分滿分各爲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每科在轉換時,以30分作爲等級轉換分的賦分起點,等級轉換分滿分爲100分。將每科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爲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分別爲15%、35%、35%、13%和2%。將A至E等5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分別轉換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個分數區間,得出考生的等級轉換分。每科計算等級轉換的考生人數即轉換基數,具體爲實際參加該科目考試的人數,不含因違紀作弊被取消該科成績的考生。

(二)成績使用

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作爲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本辦法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學生開始實施,2021年6月首次組織實施選擇性考試。

一、總體情況

1。國家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背景和意義?

答: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復全國統一高考40多年來,伴隨着我國政治、經濟及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爲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貢獻,成功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基本符合中國國情的人才選拔道路。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也存在着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有簡單“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等現象。

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爲黨中央確定的重大政治任務,是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和推動的重大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2。《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研製過程?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9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確定上海、浙江爲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正式拉開帷幕。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啓動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國務院《實施意見》出臺後,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把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作爲促進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進行全面部署。在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研製過程中,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聽取專門彙報,對重要關鍵問題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領導多次深入市、縣(區)高中學校,調研高考綜合改革準備情況,並多次到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指導改革方案的制定,破解有關重點難點問題。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省教育廳多次組織召開廳黨組會和專題會,成立了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評價項目組等11個高考綜合改革領導管理與專業指導機構,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積極借鑑第一批、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成功經驗,充分考慮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礎教育發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學科專業佈局等因素,開展深入系統調研,通過召開系列座談會,廣泛徵求省人大、省政協,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教研機構、本專科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等部門、學校,以及有關專家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的意見,並協商教育部有關司局對方案進行審覈修改,經過不懈攻關,制定完成了《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經合法性審覈通過,報省政府常務會、省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由省人民政府報教育部批覆備案後,正式印發執行。

3。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哪一年開始實施?

答:根據教育部的部署安排和2016年5月我省向社會發布的《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我省作爲第三批推進普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之一,自2018年啓動高考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此前,我省已經就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正在有序推進。

4。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決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按照2018年啓動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實施新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2021年實施新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5。我省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我省這次高考綜合改革是對高考招生制度的整體設計,是一次全面、系統、深刻的改革,主要包括3個方面內容:

一是深化統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試科目、考試安排、高考成績構成、選擇性考試科目選考要求、改進招生錄取方式等。

二是完善高中階段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含勞動實踐)五個維度;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成績、能力素質等方面。

三是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分爲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和麪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兩種方式。

從2021年開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實施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二、全國統一高考

6。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有哪些?

答:自2021年起,6月份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條件成熟時探索爲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

7。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總成績是如何組成的?

答: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爲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每門滿分均爲150分,總分450分,均以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在選擇性考試中,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滿分爲100分,以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每門滿分均爲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即“3+1+2”模式。

8。考生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時,爲什麼要在物理或歷史中選1門,在其餘4門中選2門?

答:我省《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在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時,應在歷史和物理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這樣設置的主要考慮:一是體現高校人才培養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爲,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哲學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科目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哲學社會科學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因此,從歷史、物理2門科目中選擇1門,有利於爲考生進入大學開展專業學習奠定紮實基礎,有利於高校相關專業對學生的培養。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我省各地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從歷史、物理2門科目中選擇1門,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不同地區、中學的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爲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三是有利於學生多樣化成長髮展。實行“3+1+2”高考科目設置模式,理論上考生有12種科目組合可以選擇。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科目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爲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爲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同時,爲了便於投檔錄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按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兩個類別分開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科目組合的考生和選歷史科目組合的考生按兩個序列分別排隊錄取。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兩個隊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參加考試。

9。普通高考實施“3+1+2”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何區別?

答:“3+1+2”的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三個方面的區別。一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註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選擇思想政治、歷史、地理1種固定組合,理科考生只能選物理、化學、生物1種固定組合。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10。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什麼?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考試,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1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的目的是什麼?

答:一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出現嚴重偏科現象,全面提高綜合素質。二是促進學生個性發展。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揚長避短自主選擇。三是促進高中教育質量提升。通過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引導高中學校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加強課程建設,提高辦學質量。四是促進高校科學選才。高校可以針對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通過合理設置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提高人才選拔培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2。合格性考試包括哪些科目?

答: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共14門科目。

13。合格性考試的內容範圍和考試方式是什麼?

答: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內容爲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學分內容。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採用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和通用技術4門合格性考試另設實驗(實踐)操作測試;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實行學科技能或素養測試。

14。參加合格性考試的對象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我省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願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

15。合格性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答: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1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

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由設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由學校或縣(市、區)教育局依據省統一考試說明組織測評,鼓勵有條件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由學校組織實施的,要制定考試實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統籌審覈同意後報設區市教育局備案,並進行校際間交叉監考。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考試過程巡視和成績評定審覈。

16。合格性考試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合格性考試每門滿分100分,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60分及以上爲合格。合格性考試各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同時也是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依據。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

17。選擇性考試包括哪些科目?

答: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選擇2門參加考試。

18。選擇性考試科目選擇組合有哪些?

答:選擇性考試科目理論上最多有12種組合,具體組合如下:

19。考生如何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

答:考生可根據個人志向、興趣愛好、自身優勢,結合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及高中辦學條件等因素進行選擇,科學合理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

20。學生參加選擇性考試科目什麼時候確定?

答:學校要在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教學結束前,安排學生、家長進行選擇。其間,學生、家長可根據實際調整選擇性考試科目,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高考報名結束後不可以更改。

21。選擇性考試的內容範圍和考覈方式是什麼?

答:省教育廳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規定各科目命題原則、考試題型、試卷結構等。當前,選擇性考試範圍爲必修和選修I的內容。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教學內容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關於做好普通高中(2018級)課程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8〕69號)要求進行調整。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

22。選擇性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答:選擇性考試由省裡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佈成績。選擇性考試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

23。選擇性考試科目的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原始分滿分均爲10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中的歷史、物理科目成績以原始分呈現,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成績按照規則經分數轉換後,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作爲高校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

24。爲什麼物理和歷史按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答:我省方案確定,在錄取時選考物理的考生和選考歷史的考生將分別排隊錄取。因此,選擇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將使用同一物理(或歷史)試卷,考生羣體相同,成績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25。爲什麼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考試成績要實行等級轉換賦分?

答:由於這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生羣體不同、試卷難度不同,選擇性考試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選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選考化學,兩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選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選考化學考生的第1000位。若簡單將他們各科成績相加計入高考總成績並進行比較,既不科學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將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規則通過轉換得到等級轉換分(轉換後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排隊順序不變),以解決選擇性考試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問題。

26。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的等級轉換賦分規則是什麼?

答: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原始分滿分各爲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每科在轉換時,以30分作爲等級轉換分的賦分起點,等級轉換分滿分爲100分。將每科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爲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分別爲15%、35%、35%、13%和2%。將A至E等5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分別轉換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個分數區間,得出考生的等級轉換分。每科計算等級轉換的考生人數即轉換基數,具體爲實際參加該科目考試的人數,不含因違紀作弊被取消該科成績的考生。

27。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的區別是什麼?

答:合格性考試與選擇性考試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是考試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試是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考試結果用於學生畢業資格認定,各科均合格的方可准予畢業;選擇性考試是在落實共同學習基礎的前提下,由高中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學業修習情況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自主確定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結果作爲普通高校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兩依據”之一(另一個依據爲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

二是考試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共計1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門,共計3門科目組成。

三是考試範圍不同。合格性考試範圍爲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目前,選擇性考試範圍爲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修Ⅰ內容。

四是成績呈現不同。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分爲“合格”和“不合格”。選擇性考試中,物理、歷史成績以原始分呈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

五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不同。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高一年級學生參加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門,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參加合格性考試。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在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後2年內繼續申請補考。選擇性考試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

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8。爲什麼要建立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客觀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系統評價,是培育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促進學生自我認識、自我完善,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於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從過於關注學生成績向更加關注學生髮展過程轉變,切實轉變教育觀念和人才培養模式;有利於促進評價方式改革,改變以考試成績爲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爲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有利於促進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五育並舉要求,大力發展素質教育,克服唯分數論頑瘴痼疾,轉變育人方式。

29。 現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爲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含勞動實踐)五個維度。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等能力;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社會實踐(含勞動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科技創新活動的情況,包括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研學旅行、參觀體驗與社會調查、科學探究、創造發明等。

30。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遵循什麼程序?

答:我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託“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級管理系統)完成,所有普通高中學生入學後均須在省級管理系統上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記錄個人主要成長經歷及突出表現;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要求,學生在每學期末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記錄材料形成評價記錄表;高中畢業時,根據省級管理系統原始記錄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分和體質健康測試成績等,由教育行政部門、省教育考試院、學校等相關單位分工導入。

31。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如何應用?

答:一是由高中學校用於評價引導學生髮展。高中學校利用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全面優化課程建設,引導學生髮現自我、做好自我成長規劃, 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成長。二是作爲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高等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制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具體使用辦法,把評價結果作爲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32。如何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真實可信?

答:一是強化監管。建立健全公示與舉報制度、申訴與複覈制度、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二是客觀記錄。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成長過程中典型事實的真實記錄,以事實材料爲佐證,做到項項有據可查。同時,嚴格省級管理系統上的信息修改程序,規定凡進入省級管理系統的信息原則上不得更改,確需更改的,須由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逐級報批,最後由設區市教育局審覈研究,並在省級管理系統留下修改痕跡,確保材料真實可信、過程留痕。

三是公開透明。擬錄入省級管理系統的信息,除涉及隱私內容,須在適當範圍以適當形式公示,確保陽光操作。用於招生使用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必須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經學生、班主任、校長簽字以及高中學校蓋章後存入學生檔案。

五、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

33。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方式有什麼變化?

答:現有普通本科高校招生採用院校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高校將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從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錄取模式,考生志願由“院校+專業組”組成,採取一所院校的一個招生專業組爲一個志願單位。

34。什麼是“院校+專業組”的志願組合方式?有何優勢?

答:傳統的志願設置是以一所學校爲一個志願單位,每個學校下可以填報若干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意願;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的模式後,則以一個院校加一個專業組爲一個志願單位。將每一個志願細化到專業組,增加志願填報數量,滿足考生志願需求,兼顧考生與高校的雙向選擇性與錄取靈活度。考生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直接選擇志願爲某個學校的某個專業組,專業調劑限於同一專業組內調劑,其滿意度相比傳統模式得到提高;學校錄取的考生因其專業意願表達較爲明確、充分,選拔滿意度和培養契合度得到提升。同時,在尊重考生意願的前提下,高校可進行同一專業組內調劑志願,提高了考生志願滿足率,也有利於保障學校生源數量與質量。

35。高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認真研究本校專業人才培養對高中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對每個具體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爲“化學”,則表示考生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只要選考化學就可報考該專業,對其他選考科目沒有要求。目前,各在閩招生高校正在編報選考科目要求,將盡快向考生公佈。

36。高校招生計劃如何編制?

答:高校將嚴格按照之前公佈的本校擬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並根據人才培養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本、專科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將選考科目的要求明確到每一個招生專業中。如某一專業既可按“物理科目組合”也可按“歷史科目組合”招生,也須分開編制招生計劃。

六、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37。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模式是什麼?

答:2020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與普通高校招生相對分開,成爲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不再單獨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

38。 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如何招生?

答: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依據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75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300分,專業基礎知識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2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200分。

39。 高職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如何招生?

答: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班學生,學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各佔150分(原則上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轉換),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每門各佔100分。

七、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

40。 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如何設置?

答:我省自2017年秋季中職學校入學新生起實施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製度。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含德育、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考試3個部分;等級性考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德育、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

41。 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的參加對象有哪些?

答:中職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在籍學生(含高職院校招收的中職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等級性考試由學生自主選擇參加。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42。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內容和考試方式是什麼?

答: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內容以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試行)》爲依據。堅持立德樹人,科學設計考試內容,強化基礎性、綜合性、時代性、實踐性,全面考覈學生掌握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程度,重點考覈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能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德育、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均採取書面閉卷筆試方式。計算機應用基礎合格性考試採取上機考試方式。專業技能合格性考試採取現場實際操作或應用信息化綜合實訓平臺考覈方式。

43。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如何安排?

答:計算機應用基礎考試安排在一年級下學期,德育、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安排在二年級下學期,專業技能考試安排在三年級上學期。2017級、2018級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安排在二年級下學期,2019級及以後年級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安排在一年級下學期。

44。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何評定與使用?

答:一是合格性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德育、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合計200分;計算機應用基礎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50分。專業技能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以原始分記載、以等級呈現,共分A、B、C、D、E五個等級(其中E爲不合格),作爲評估中職學校辦學質量重要依據,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

二是等級性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中的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等級性考試滿分合計100分。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成績以原始分記載。

公共基礎知識(德育、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基礎知識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作爲高職院校錄取新生的依據之一。

八、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45。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哪些內容?

答: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目標,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成績、能力素質等方面。

46。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如何管理?

答:學生入學後由學校在“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上建立綜合素質檔案。通過過程測評、畢業總評對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

47。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何使用?

答: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成績、能力素質積分構成。綜合素質畢業總評合格是學生畢業的必備條件。招生錄取時,高職院校對學生綜合素質做出客觀評價,評價結果作爲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九、高中教育教學

48。如何開展選課走班教學?

答:一是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必修課程,創造條件開好選修Ⅰ課程,積極開發精品選修Ⅱ課程,努力滿足學生學習需要。學校不得爲了增加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課時而擠佔其他非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課時。

二是着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通過購買服務、返聘優秀退休教師、探索“縣管校聘”等多種措施,緩解部分學科教師結構性缺編問題。加強教師培訓,加大對富餘學科教師的轉崗培訓。

三是着力改善辦學條件。通過新改擴建部分高中、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加強智慧校園建設,充分運用信息技術,逐步實現選課、排課、管理、評價等管理活動智能化。

四是着力加強選課指導。學校建立學生髮展指導機構,組織工作團隊,開展學生髮展指導,幫助學生認識自我、認識社會職業分類,掌握招生高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交流,共同指導學生合理選課,保證學生、家長選課自主權。學校不得強制學生選課。

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與選課走班教學相適應的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構建行政班與教學班、班主任和導師制有機結合的班級管理制度。加強與選課走班教學相適應的教學管理和質量監控,認真探索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價的科學方法。

49。如何做好學生髮展指導?

答:一是構建特色課程體系。學校根據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要求,結合學生特點和需求,編制學生髮展指導指南,建立科學適切、內涵豐富、三年一貫的學生髮展指導工作體系,採用個別輔導、課堂講授、專家講座、情境模擬、社團活動、案例探討、心理訓練、社會實踐、網絡學習等方式對學生髮展進行系統指導。加強學科融合教育,將學生髮展指導滲透到各個學科,充分挖掘各學科的發展指導因素,豐富課程資源。加強實踐教學,鼓勵學生進行以發展指導爲主題的社會實踐,獲得社會生產生活體驗。

二是建立專業教師隊伍。依託高等學校資源,有計劃、有步驟建立學生髮展指導師資培訓基地,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學生髮展指導培訓體系,建設一支專業能力強、整體素質高、專兼職結合的學生髮展指導教師隊伍,加強培訓,提高學生髮展指導教師隊伍的專業能力和指導水平。逐步建立以專職教師爲骨幹,班主任、學科教師共同參與,互相配合的教師隊伍。充分發揮黨組織、共青團、學生會在學生髮展指導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合力。

三是開展多元主題活動。創新活動方式,通過知識講座、情境模擬、案例探討、團體輔導、心理訓練等互動方式,增強學生參與實踐、自我探索、知識應用等能力,做好自我規劃。大力推進家校共育,通過家委會、家長開放日、家長職業講座等多種方式豐富指導內容。深入推進普通高中與高校聯合育人工作,邀請高校專家教授定期爲高中學生作大學專業選擇輔導報告。

四是拓展豐富職業體驗。積極與企事業單位對接,逐步建立職業體驗基地,組織學生定期開展職業體驗活動。積極拓展校內外渠道,利用社團、家長志願者講座、主題班會、校園廣播、辯論賽等方式開展豐富多彩生涯規劃教育活動,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校外活動基地、博物館、科技館、高校、職業高中、企事業單位等場所,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職業體驗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的職業認知和體驗,鼓勵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區、走向社會,豐富實踐體驗,爲選擇專業和職業提供判斷依據。

五是應用科學評價系統。依託我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爲每名學生建立成長日誌,利用信息技術與網絡資源對學生的人格特徵、興趣偏好、職業傾向等進行診斷評估,指導學生認識自我以及職業發展傾向,爲學生未來發展提供指導。發揮心理輔導室作用,幫助學生解決學業、生活和生涯規劃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思想困惑。

十、保障普通高考綜合改革順利實施

50。我省如何保障普通高考綜合改革實施?

答:我省從加強組織領導、條件保障、工作落實、宣傳服務等4個方面保障高考綜合改革實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市、縣三級高考綜合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制定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各項配套政策,加大相關部門之間的協同攻堅,確保高考綜合改革順利實施。

二是加強條件保障。加強在組織、制度、人事、經費等方面的配套支持,着重解決改革可能出現的師資、教室、設備等條件上的不足或不均衡問題。

三是加強工作落實。主要明確涉及教、考、招三個方面主體的工作責任。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確保考試招生公開公平公正。各高等學校要發揮招生主體作用,科學設置分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探索適應新高考改革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各高中階段學校要認真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建立選課走班教學管理制度,加強學生生涯規劃與選課指導,強化綜合素質評價管理與使用。

四是加強宣傳服務。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和培訓,讓公衆全面準確瞭解改革方案,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積極營造高考綜合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