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強環評編制監督管理

日前,福建出臺《福建省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及編制人員監管範圍將更廣、懲戒力度將更大。《辦法》除對失信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實施懲戒外,還將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納入失信懲戒對象;除了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等傳統手段外,還依法依規採取限制承接項目、評選榮譽、擔任專家等多種手段。

今後,監管部門除了抓好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編制監管,還將重視規劃環評文件質量、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環境影響後評價文件的質量監管等。(記者邵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