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洲二期補償自治條例 6月送中市議會審議

經發局說,該工業園區在原臺中縣時期,即有整體規劃,豐洲一、二期分別於2006年7月及2012年6月啓動開發作業,因開發過程歷經2010年縣市合併,因法令規定不同導致補償基準不同,市議員提議提高二期補償金額。

經發局表示,草案制定過程中,參考了高雄紅毛港遷村案,及高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劃等案例,目的爲順利推動開發、加速取得土地,給予自動搬遷補助費、自動搬遷救濟金等,或提供專案安置補償與額外救濟,於蒐集意見後擬定草案內容。

經發局指出,豐洲二期補償自治條例於5月20日初審通過,6月將提送臺中市議會第9次臨時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