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旅遊「紅色」警示 消費者可無條件退費

行政院15日下午6時發佈菲律賓旅遊警示燈號爲「紅色」警示,消費者赴菲旅行團可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費。(圖/記者黃子瑋攝)

旅遊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菲律賓政府毫無道歉誠意,我政府感到強烈不滿,行政院長江宜樺15日下午6時宣佈採取8項制裁措施,其中第1項即是發佈菲律賓旅遊警示燈號爲「紅色」警示,也就是消費者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費,針對赴菲旅行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費用後,須將剩餘款項退還給旅客

行政院已於15日晚間6時點將菲律賓旅遊警示燈號列爲「紅色」警示(避免前往)。消保處建議國人不宜前往該地外,交通部觀光局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也獲得共識,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消費者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費。至於退費處理原則,消保處指出,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繳的規費或因履行契約所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後,剩餘款項須全數退還旅客。

消保處表示,根據交通部觀光局及旅行公會統計,國人目前在菲律賓旅遊的團體成員約有20團、計390人,旅行公會也已要求各旅行團盡全力保護旅客安全。觀光局也呼籲旅行業者,針對目前尚未組團者,不鼓勵後續再組團前往菲律賓旅遊。消費者若遇爭議無法解決時,可向觀光局、消保處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

消保處再次提醒國人,若非必要,勿前往菲律賓商旅外交部已公佈相關菲律賓旅遊警示最新商旅資訊,國人可利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另在菲律賓境內的國人如遇緊急情形須要協助,可主動與我國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聯繫電話(63-2)887-6688,或撥打國際長途電話號碼+886-800-085-095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