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農產品種外流大陸 農委會擬修法 祭刑責重罰

大陸禁止臺灣鳳梨輸入事件,已引發臺灣農產品種技術外流大陸爭議農委會主委陳駿季9日強調,早已採取「禁回銷」、「保護目標市場」及「增加植物種苗輸出管制項目」三措施,同時也打算跟進日本修法,祭出刑責重罰,以強化品種保護。

陳駿季表示,日本草莓葡萄也有品種流入大陸並回銷的問題,爲此日本立法自2022年開始對違法行爲處以刑責重罰。日本是全球首個針對品種違法外流動用刑責的國家,農委會打算研議修法跟進。

針對大陸種植臺灣品種的農產品,農委會經過盤點發現有鳳梨、芒果蓮霧蜜棗釋迦等,且是早年大陸沒有品種權的品種。其中鳳梨及芒果已被大量生產,而蜜棗及釋迦仍屬少量種植,管理技術並沒有完全成熟。

水產品種方面,大陸引入臺灣吳郭魚草蝦斑節蝦及石斑等,早期是使用臺灣品種,但現在大陸已經自行研發適合當地品系,且已建立相關生產技術。

陳駿季指出,種子及種苗因爲體積很小,難以管控市面流通的品種攜帶出境,全球各國也都面臨品種外流的情形。但爲了強化品種保護與運用,維護臺灣農業競爭力,經檢討現行相關措施後,更爲精進的採取三措施防範。

一、禁止侵權農產品回銷臺灣:針對大陸與其他國家侵權農產品,屬農委會的品種者將依法主張禁止輸入。二、阻絕目標市場侵權農產品交易:針對目標市場積極申請品種權,適時主張權利阻絕侵權農產品交易。三、增列種苗、種畜禽及水產種苗輸出管制項目:農委會將檢討植物種苗及種畜禽輸出管制項目,依產業發展需求,增加必要之管制項目。

此外,對臺灣與澳洲荔枝產業國際合作計劃一事,陳駿季強調,臺澳荔枝案是在充分掌握國內海外品種權、不回銷臺灣的前提上,推動產業策略合作,與品種外流大陸完全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