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汽車旅館成防疫破口 桃園市祭最高2.5萬獎金鼓勵民衆檢舉

桃園市政府爲防範汽車旅館羣聚成防疫破口祭出檢舉獎金。(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9日公告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禁止室內五人以上羣聚等規定,但仍有少數心存僥倖民衆轉戰汽車旅館消費造成防疫破口,桃園市政府對違法業者祭出6萬至30萬元重罰,並提供民衆最高有25000元的檢舉獎金。

▲▼汽車旅館違規最高處30萬元罰款,檢舉民衆最高可得25000元獎金。(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桃園市政府已於18日函請轄內旅宿業者停止館內酒吧、卡拉OK、三溫暖游泳池、網咖等與特定場所相同之設施,爲確保旅館業者均落實規定,市府亦從20日起安排自轄內69家汽車旅館稽查,並就有提供多人房型、卡拉OK、游泳池、網咖等設施之汽車旅館優先排查

爲嚴格杜絕相關防疫破口,凡業者違反規定,開放相關設施提供民衆羣聚之營業行爲,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考量疫情嚴重,目前防疫系國家重要工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旅館業有損害國家利益行爲,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並歡迎民衆檢舉汽車旅館內違規羣聚之營業行爲,桃園市政府將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之2及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檢舉案件經受理機關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確定且完成收繳者,依規定發予檢舉獎金,實收罰鍰金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未滿50萬者,獎金按15%計算,即檢舉人最高可獲新臺幣2萬2,500元獎金。檢舉人應檢附相關證據,依規定格式(請上桃園網路e指通https://e-services.tycg.gov.tw/搜尋「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申請表申辦說明」)向市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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