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鼓勵吹哨 檢舉獎金最高達400萬

金管會。(記者林資傑攝)

金管會爲鼓勵民衆吹哨揭弊,宣佈將修正受理民衆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提高檢舉獎金並增訂規範避免浮濫檢舉。只要民衆以實名提出具體證據檢舉,調查後確認爲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最高將有機會獲得400萬元檢舉獎金,較現行規定大增達10倍。

檢查副局長張子浩表示,目前民衆若檢舉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每案視情節給予20萬元或40萬元獎金,情節較輕微案件亦視情節給予每案1萬元或5萬元獎金。此次修法將檢舉重大違法案件的獎金提高爲現行的10倍、情節較輕微案件的獎金亦提高爲現行的5倍。

重大金融違法案件依規定分爲2類,一是被遭裁罰逾1000萬元、或遭法院判刑逾3年,二是遭裁罰500~1000萬元、解任董監負責人職務、遭法院判刑1年以上至3年以下,目前分別給予40萬元及20萬元獎金,修法後將跳增至400萬元及200萬元。

而違法情節較輕的案件依規定亦分爲2類,一是遭裁罰100~500萬元、遭解任經理人職務或遭法院判刑未滿1年,二是遭罰鍰20~100萬元,目前分別給予5萬元及1萬元獎金,修法後亦將增加至25萬元及5萬元。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法提高檢舉獎金額度,爲鼓勵民衆勇於檢舉金融違法案件,提高檢舉揭弊誘因,以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不過,爲防範濫行檢舉、避免冒領及掌握檢舉情資真實性,金管會此次修法亦明文增訂,若以匿名或未以真實姓名檢舉者,將不核發獎金。

同時,考量金管會周邊單位針對不法案件亦訂有檢舉獎勵規定,此次修法亦明定若同一案件該等單位另有發給獎金者,經與金管會發給獎金合併計算後,超過要點所定最高獎勵標準部分將不予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