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陸委會肯定:強化民主防衛,維繫兩岸有序交流

反滲透法在立院三讀通過。(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31)日下午三讀通過「反滲透法」,未來配合「境外敵對勢力」干擾選舉最重可關5年、罰千萬。陸委會表示,「反滲透法」有助於強化民主防衛,也能讓交流單純化維繫穩定有序的兩岸交流,「反滲透法的內容具體明確,構成要件嚴謹,個案上是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絕對不會有『動輒入罪』的問題。」

陸委會指出,先進民主國家都在積極立法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中共年初提出「兩制」臺灣方案,對臺統戰滲透分化作爲日益嚴重,已經威脅我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民主政治正常運作

新黨主席鬱慕明、不分區立委提名人邱毅在立院外抗議民進黨推動反滲透法。(圖/記者林敬旻攝)

陸委會提到,「反滲透法」在最小必要範圍內,針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而爲違法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傳播訊息干擾選舉的不法行爲予以處罰,補充現行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遊說法及選罷法等法律有關「在地協力者」及相關罰則規範不足,有助於強化民主防衛,陸委會表示肯定與支持。

陸委會說明,「反滲透法」是自今年5月起,經過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共同研議、參採社會各界意見後所提出,聚焦於最核心的民主領域,針對國人普遍認爲應該防範的滲透干預行爲,在既有的法制基礎上進行規範。

國民黨立委靜坐抗議民進黨推動反滲透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陸委會還說,行爲人必須有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爲」,加上從事具體的5種「不法行爲」,纔會成爲處罰對象。如果主觀上對於滲透來源、滲透作爲或不法行爲並不具備認知,或者並沒有使其發生的意思,就不會受到處罰,更不會因爲往來中國大陸或與「滲透來源」有所接觸就構成犯罪。

陸委會強調,「反滲透法」的內容具體明確,構成要件嚴謹,個案上是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絕對不會有「動輒入罪」的問題,「反滲透法並非針對特定對象或身分,也不觸及一般兩岸交流,臺商臺幹臺師臺生陸配,正常的經商工作生活、就學、返鄉互動,都不會受到影響。」

陸委會指出,舉凡兩岸間的商業往來與投資行爲、宗教活動文化交流,赴陸探親訪友聯誼、領取中國大陸學校獎學金,或是從事一般旅遊活動,只要不涉及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而從事不法活動,都不會有問題,國人無須過度擔心,「對於合法有序的兩岸交流,政府一向予以鼓勵支持,「反滲透法」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政治黑手介入,可以維繫穩定有序的交流,讓國人安心從事交流活動。」

統促黨團體在立法院外抗議反滲透法。(圖/記者羅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