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付命令挨批淪詐騙幫兇 修法司法院法有異見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法院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債務人問題工具,現卻衍生出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屢傳弊端等問題,民間團體批已淪爲詐騙集團幫兇而要求修法,15日司法院指出,不宜因少數個案,就突然改變現行制度,如果把未異議的支付命令也修成無確定判決效力並不適當。

▲詐騙集團橫行法院支付命令挨批淪爲幫兇,要修法卻官民不同調。(圖/資料照)

日前立委林國正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的工具,現卻衍生出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屢傳弊端等問題,很多詐騙案件冒用支付命令,讓無辜人受害,有必要修法,民間司改會建議,修法應將支付命令改爲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且債務人提起確認支付命令所記債不存在訴訟時,得聲請法院允許提供擔保停止強制執行救濟途徑

司法院迴應,不宜因少數個案,就突然改變現行制度,影響每年40餘萬件正當使用支付命令者的權益。支付命令是使當事人間無實體爭執的債權債務關係,能夠迅速、簡易確定,有效節省司法資源。如果修法將未經異議的支付命令效力,修爲只有執行力而沒有確定判決效力,將會導致權義關係陷長期不安定,屆時恐怕會引發大量訴訟涌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