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石育恩涉幫助詐團洗錢遭起訴 司法院:依法究責、絕不護短

司法院外觀(中時資照片)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因涉犯一般洗錢罪,遭檢方起訴,司法院5日表示,就石所涉刑責部分,司法院尊重後續法院審判的結果;至於行政責任部分,司法院已在今年5月間將石停職,橋頭地院也將石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司法院將依法對其究責,絕不護短。

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石育恩,在任職期間,明知大學死黨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竟利用購買房屋等名義,替鄭鴻威將贓款340萬元漂白。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石涉犯《洗錢犯罪防制法》之洗錢罪,而鄭及其受僱律師楊濟宇則涉犯《刑法》泄密罪,另與石育恩共同涉犯洗錢罪,5日將3人追加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