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石育恩涉幫詐團軍師藏300萬元 洗錢嫌疑重大80萬交保

涉幫詐團軍師藏300萬元,涉洗錢嫌疑重大,法官石育恩80萬交保。(杜宜諳攝)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協助詐團「軍師」鄭鴻威律師藏放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涉及洗錢。臺北地檢署昨(17)日指揮廉政署與調查局臺北市調處兵分8路搜索石男辦公室、宿舍、鄭男的事務所,並約談石男、鄭鴻威胞姊鄭彧歆、律師楊濟宇3名被告到案。據瞭解,石育恩否認洗錢,檢察官訊後認爲石育恩涉嫌洗錢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今日凌晨諭令石80萬元交保,楊男40萬元交保,鄭女無保請回。

檢廉懷疑,石育恩在擔任法官前,曾受鄭鴻威委託分送接案律師報酬,而石疑似爲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泄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

鄭彧歆(賴佩璇攝)

楊濟宇(賴佩璇攝)

檢廉追查,鄭鴻威姊姊鄭彧歆在弟弟出事後,多次與相關人士聯繫,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甚至鄭遭羈押後,石將疑似「安家費」的一包現金拿給鄭家,被懷疑私下有勾串。

檢調查出,鄭鴻威去年加入詐團成員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北檢日前起訴鄭鴻威共16名律師,全案移審臺北地院後,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曾暗藏一筆300萬元現金在石男的法院辦公室內,鄭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

據瞭解,石男疑因交遊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因與鄭鴻威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律師,但不曉得金錢來源。

鄭鴻威、石育恩爲政治大學法律系同學、石爲司法官學院62期結業,去年8月底分發到橋頭地院任職,原本擔任一般刑庭法官,此案爆發後,改調刑事簡易庭法官。

橋頭地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石違反《法官倫理規範》,16日決議移付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