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使用率未達7成 遠通電收恐遭高工局裁罰4億

東森新聞記者陳又寧王鴻年臺北報導

遠通電收開發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依照和高公局所訂合約,至本月底須達70%的年使用率,但現在推算最多隻能達68%,該公司確定違約,高公局擬在下月開出逾4億元罰單。又因爲門架建設工程落後,拖延了157天,要到27日才建設完畢,也因此被裁罰7850萬元。

國道9月推計程收費上路,只是ETC現在的使用率卻只達6成8,按照合約規定不符7成,高工局對遠通公司開罰4億350萬元。不只這樣,原本該在去年9月就建設好的門架工程也拖延,到今年6月27日才建設完畢,因此也被開罰7850萬元。

高工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收費門架展延4個月,現在事實上還是落後,所以他們將依合約來做相關懲處。對此,遠通發言人周世惠則認爲,「就算今天這個時間點,也沒辦法計程上路,並不是單一以某一個工程的一個延遲,就作爲一個違約的罰款。」

因爲遠通工程延遲,軟體開發和向NCC申請門架執照等後續工作也往後推延,計程收費明訂9月上路,卻有可能得拖到10月初才完成。但現在高公局提出的免費里程方案消基會則認爲並不公平,副秘書長林宗男指出,「你可能1年走了6000公里免費里程不用付費,然後長途用路人年走2次500公里就要付費,這就如同住帝寶的不用付稅,然後租學生宿舍的要付稅一樣的荒謬。」

對於短程通勤用路人有省到,但對於偶爾返鄉的長途用路人來說,就得大傷荷包,計程收費改成使用者付費,卻又有免費里程,和橫向不收費等特惠方案,可能無法有效緩解車潮。對此,高公局也說,目前還在進行第2次民調,要在7月下旬纔會確定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