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創作短視頻法律邊界在哪?適當引用評定標準需明確
近日,視頻剪輯博主“剪刀手軒轅”有個投稿未能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的審覈,原因是“根據版權方要求,本站撤下該片”。對此,有着70萬粉絲的“剪刀手軒轅”感慨道,自己支持平臺整治無授權的短視頻“搬運”與“切條”,“但也希望能給二創剪輯留一點點喘息的空間”。
一個多月前掀起的針對短視頻侵權問題的多場“風暴”,讓衆多短視頻剪輯手們感受到幾分寒意――4月9日以來,行業協會、影視公司、視頻平臺、藝人紛紛發聲稱,將對短視頻侵權問題發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維權行動;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國家電影局也明確表態,將繼續加大對短視頻領域侵權行爲的打擊力度。
近年來,短視頻侵權問題曾多次被提及,只是遠不如此次集中聲討來得強烈。12426版權監測中心發佈的《2020中國網絡短視頻版權監測報告》顯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累計監測到3009.52萬條侵權短視頻,其中熱門電視劇、院線電影、綜藝節目是被侵權的重災區。
短視頻侵權問題再次被提及,引發了人們對於“怎樣界定短視頻剪輯是否侵權”“短視頻平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短視頻剪輯者何去何從”等焦點問題的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將於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著作權法擴大了著作權保護範圍,使用了“視聽作品”的表述,這意味着短視頻等新型作品被納入視聽作品保護範疇,也意味着短視頻從業者在今後的運營中需要依法規範自身行爲。
“希望能給二創剪輯留一點點喘息的空間”
讓“剪刀手軒轅”感到喘不過氣的事件,是4月針對短視頻侵權問題颳起的多場“風暴”。
4月9日,中國電視藝術交流協會、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等15家協會,聯合5家視頻平臺、53家影視公司,發佈了《關於保護影視版權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
4月23日,17家影視行業協會、54家影視公司、5家視頻平臺再次聯合發佈《倡議書》,稱只有對影視作品內容進行有效的版權保護,才能讓行業生生不息。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倡議書》的發佈者中還新增了514位行業人士。
4月25日,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於慈珂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上說,作品未經許可不得傳播使用,這是著作權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原則。這一原則當然也適用於影視作品。
4月28日,國家電影局在網站上發聲,“針對當前比較突出的‘××分鐘看電影’等短視頻侵權盜版問題,配合國家版權局繼續加大對短視頻侵犯電影版權行爲的打擊力度,堅決整治短視頻平臺及自媒體、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未經授權複製、剪輯、傳播他人電影作品的侵權行爲,積極保護廣大電影版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影視機構、視頻平臺、藝人等方面的多次發聲,將短視頻侵權問題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面對這一情況,“剪刀手軒轅”表示,希望能給二創剪輯留一點點喘息的空間。與此同時,一些短視頻剪輯者已經開始尋求改變,“毒舌電影”等一些有着高粉絲數的短視頻影視博主,已經開始在自己的短視頻中標明“本視頻已獲授權使用電影片段素材”的字樣。
在一些短視頻平臺上,經常有“××分鐘看電影”這樣的短視頻,用戶可以在幾分鐘之內看完一部電影,也可以看到一些切割成一條條短視頻的熱播劇,用戶可以“靠短視頻追到底”。
對於短視頻侵權問題,不少短視頻製作者和公衆提出了這樣的疑問:把一部兩三個小時的電影剪輯成三五分鐘的短視頻,也算侵權嗎?
“短視頻的‘短’,與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因爲幾分鐘的短視頻也可能包含完整的情節,而且剪輯者還可以通過上傳多個短視頻的方式來傳播整部視聽作品。”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劉曉海說。
華納音樂中國區版權總監傅麗娜認爲,素材的時長和佔比僅是判定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形式標準,不是決定性因素,引用行爲是否會對原作品形成市場替代性纔是最關鍵問題。也就是說,即使作品引用的時長短,但已經完整表現了作者希望通過作品表達的內容,並且實質再現了作品的完整表達,就有承擔侵權責任的風險。
多位專家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短視頻是否侵權,應當依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判斷。
將於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了十三種合理使用的情形(其中包括十二種具體情形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在這些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因爲二次剪輯而造成侵權,主要涉及的是上述規定中第二種情形――爲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西南政法大學講師黃驥認爲,目前來看,大多數剪輯、傳播短視頻的行爲難以構成合理使用。由於此類行爲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除了侵犯作爲著作財產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之外,還可能侵犯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這些著作人身權。但要注意的是,一些利用原作片段來批評、諷刺原作的“吐槽類”短視頻,構成戲仿,出於保護文藝批評自由的角度,應當賦予其更大的存在空間。
“將整部電影分成若干片段,或者通過若干短視頻將整部電影或電視劇的情節加以解說,都超過了適當的界限,不屬於合理使用。而公衆說的吐槽電影,可理解爲對視聽作品的批評、戲仿等評論作品的行爲,只要公衆在進行吐槽或者評論時適當地引用了電影或電視劇的片段,則屬於合理使用,是著作權法所允許的。”劉曉海說。
應在短視頻發展和版權保護之間實現平衡
在這次短視頻侵權事件中,短視頻平臺也被提及。
《聲明》呼籲短視頻平臺和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切實提升版權保護意識,真正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在對影視作品進行剪輯、切條、搬運、傳播等行爲時,應檢視是否已取得合法授權,避免誤入侵權泥潭。
如果短視頻侵權,那該短視頻所上傳的平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劉曉海認爲,短視頻平臺經營者不積極參與短視頻的相關活動,其作用就是單純的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通常情況下應適用“避風港原則”不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故意對侵權行爲視而不見加以放任,即明知和應知侵權行爲而不採取措施,就要承擔幫助他人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聲明》呼籲淨化、優化短視頻平臺和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的版權環境,形成“先授權後使用”的良好行業生態。對此,多位專家指出,這樣的行業生態是合理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是創作者和使用者,如果都去遵循一對一精準授權並不現實,也很難實現。
記者注意到,距《聲明》發出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一些短視頻平臺的相關影視賬號依然在正常更新,一些熱門短視頻的播放量依然非常高。
“由此來看,這樣的作品確實很受公衆歡迎,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互聯網時代文化傳播的需求。因此,解決短視頻侵權問題,需要在短視頻高質量發展和版權保護之間實現平衡。”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張韜說。
張韜認爲,實現平衡的關鍵在於如何促進短視頻的合法合規發展,對此,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合理使用的認定標準。例如,依據著作權法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對二次創作時的“適當引用”評定標準作出明確規定。而且,相應的標準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避免機械化。在市場層面看,需要短視頻運營平臺進一步完善內容審覈保護機制與侵權申訴渠道,優化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