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奶女神元元爆前閨密Mia偷錢 反遭求償100萬判決出爐

E奶女神元元(左)爆前閨密Mia偷錢,反遭求償100萬判決出爐。(翻攝自元元、Mia的IG)

Rakuten Girls「樂天女孩」前成員Mia,去年與閨蜜元元鬧翻,元元指控Mia偷錢,Mia反控元元誹謗,另有16名網友質疑她言行,Mia認爲遭網路霸凌,提告網友,但由於檢察官查出Mia的確在私人對話中爲了偷錢等事情向元元致歉,認爲元元發言內容並非毫無根據,去年不起訴元元,至於Mia另控告的16名網友也不起訴。但Mia附帶民事求償,法官審酌元元提出中信兄弟啦啦隊女神粿粿曾傳訊給她:「我之前跟她去泰國也掉錢掉東西。」,認定元元僅陳述自身及朋友經驗,判Mia敗訴,元元免賠,仍可上訴

元元2020年在IG爆料指與Mia撕破臉,指控Mia會騙錢、不真誠,元元后來受採訪說,她和Mia去泰國玩時掉了2個總值超過12萬的錢包,事後卻在Mia家看到,監視器也曾拍到Mia偷錢。

Mia認爲,元元言論與事實不符,貶抑她社會評價,導致她形象受損,工作大受影響,每月收入損失至少10萬元,因此求償收入損失50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並要求元元在IG刊登道歉啓事,以回覆她名譽。

事後Mia因此事離開Rakuten Girls,並控告元元妨害名譽,但檢察官根據元元提供的對話紀錄,認爲Mia曾坦承偷竊併爲此道歉,元元並非憑空杜撰,去年5月不起訴元元。

但Mia不堪遭到網路霸凌,提告16名網友,事後有部分網友致歉獲和解,檢察官調查後認爲,Mia與元元均屬公衆人物,2人糾紛經媒體報導後,屬可受公評之事,網友提出相關意見,無法證明主觀上有貶損他人名譽的惡意,因此也將16名網友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