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遭陳以信指「大嘴巴」提告求償200萬元 判決出爐

王定宇遭陳以信指「大嘴巴」提告求償200萬元,法官判決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立法院討論民進黨團提出臨時提案「馬文君條款」,時任立委陳以信認爲王定宇立委曾在臉書透露潛艦將採用X型尾舵等機密訊息,主張要加入大嘴巴條款部,更直指王定宇就是「大嘴巴」,王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

臺北地院指出,陳以信就指涉王定宇泄漏國外機密考察地點、泄漏機密會議內容部分,已盡其客觀合理查證義務,欠缺不法性。

陳以信指涉王定宇大嘴巴、大嘴巴條款部分,陳的言論是以王定宇泄漏國外機密考察地點、會議內容爲基礎,因王定宇身爲國防委員會委員,陳予以揭露,有益於社會大衆理性思辯、助於選民思考,屬善意就可受公評之事爲適當之評論,得阻卻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