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遊講師在麥當勞滑倒韌帶斷裂 求償逾61萬元判決出爐

女桌遊講師麥當勞失足滑倒受傷求償61萬多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女桌遊講師提起民事求償訴訟,指稱她前年在麥當勞永和中正分店用餐後,因店內階梯與手扶把設計不當等問題,導致她瞬間失足踩空跌倒受傷,臺灣麥當勞須賠償61萬多元,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麥當勞永和中正分店樓梯設計合法,且她未舉證證明受傷與店內設備及管理有關,判決駁回她的請求。

女講師提告指控,她在2021年3月13日上午9點多前往麥當勞永和中正分店用餐,10點10分許用餐完畢準備下樓時,因店內階梯與手扶把設計不當,導致她瞬間失足踩空跌倒,受有左腳踝部挫傷、左踝及左足韌帶斷裂、左側足部舟狀骨閉鎖性骨折等嚴重傷害。

她說,臺灣麥當勞是連鎖餐飲業者,原應派員定期巡視分店,注意各分店樓地板、上下樓梯有無階梯及手扶把設計不周全、或水漬、積水及污穢物等易導致客人失足滑倒或受傷等情,竟疏未注意,該公司不法過失導致她受傷,須負賠償責任。

她說,她因受傷支出醫療費用1萬2820元,因事故發生後需至醫院就診及復健,且復原狀況不佳、行動不便需長時間在家中休養,有不能工作薪資損失36萬5172元,再加上精神慰撫金24萬元,臺灣麥當勞須賠償她61萬7992元。

臺北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她在該分店2樓行走樓梯至1樓間,步履平穩,並無任何異狀,在1樓梯平臺往最後一階步向1樓地板時不慎跌倒,她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分店樓地板、上下樓梯有階梯有水漬、積水及污穢物,不能認定臺灣麥當勞因環境清潔問題導致她失足滑倒而受傷。

北院指出,麥當勞永和中正分店屬第四類建築物,樓梯及平臺完全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規定,她也未舉證證明該分店樓地板、上下樓梯有階梯及手扶把設計不周全之情形,判決駁回她的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