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經營權父子大戰 黃育仁今告發鈺叡負責人涉背信等

菱光科技董事黃育仁(右)今親赴臺北地檢署,反告發鈺叡及達勝伍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冠羣,違反證交法及涉刑法背信等罪。(圖/菱光提供)

記者陳心怡/臺北報導

東元董事改選,父子之爭延燒。東元昨對菱光提起「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成爲商業法院7月1日上路後的第一樁案件。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今親赴臺北地檢署,告發鈺叡及達勝伍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郭冠羣,違反證交法及涉刑法背信等罪。

菱光指出,鈺叡公司於110年6月21日向金管會申報公開收購菱光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最低數量爲6,352,750股,此一公開收購案,諸多媒體報導系介入東元電機經營權之爭,然鈺叡公司涉嫌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虛僞隱匿,鈺叡公司負責人郭冠羣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1項第3款、第5款及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等公開收購說明書不實之刑事法律規定

再者,鈺叡公司爲達勝伍創投公司出資50%之公司,達勝伍創投公司之股份高達七成以上爲壽險公司所投資,達勝伍創投公司負責人亦爲郭冠羣,郭冠羣明知壽險資金不得繞道介入他公司經營權,此有諸多媒體有關保險局一再要求之報導可佐,卻遭媒體報導利用壽險資金介入東元公司經營權之爭,涉嫌違背壽險公司之付託,達勝伍創投公司負責人郭冠羣涉嫌違反刑法第342條背信罪嫌

菱光指出,郭冠羣涉嫌之嚴重違法情事,包括涉及利用壽險資金違法介入他公司經營權,此不但嚴重斲傷主管機關監理威信,若放任此違法,將使金融秩序蕩然無存;甚且對菱光公司股東權益亦造成重大損害,菱光公司特提出告發,請臺北地方檢察署積極偵辦,勿枉勿縱,爲避免被告勾串共犯及湮滅證據,籲請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立即針對相關可能涉案人士進行搜索、扣押等強制處分,以查明可能之共犯並保全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