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未打方向燈害騎士撞上遭輾斃 竹科男判賠595萬

右轉未打方向燈,竹科工程師害死騎士判賠595萬。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黃姓竹科工程師2年前開車行經新竹寶山路時,突然右轉要進加油站,詹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慘遭另一輛轎車輾斃;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不但突然減速右轉又沒有打方向燈,是肇事主因,判刑6個月,必須賠償死者家屬595萬元。

這起事故發生在103年3月9日晚間9點多,黃男開車準備右轉進加油站,後方詹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車尾連人帶車滑進內車道蘇姓女駕駛來不及煞車當場輾過,詹男送醫後不治。

黃姓竹科工程師當時受訪表示,「我們要慢慢右轉進來加油,切進來加油,他(詹男)因爲速度很快,我們速度很慢,他不想減速,要閃我們,一閃就先撞到我左後方。」

當時黃姓工程師在現場不知如何是好,事後辯稱是詹姓騎士滑手機纔會撞上他的車尾,加上蘇姓女駕駛超速纔會輾過詹男,不認爲自己有過失。「他只有擦撞到我們,但失衡往前走的時候,失衡往左邊偏,後方車才追撞他。」

但法官審理認爲,黃男右轉時不但突然減速,又沒有打方向燈纔是肇事主因,而且至今未坦承犯行,也沒有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民事部分,法官考量死者結婚不到4年,家中2名年幼孩子頓時失去依靠,判黃姓工程師得賠償595萬元。至於輾斃騎士的蘇姓女駕駛,因爲閃避不及、無從防範,當時檢察官認定她沒有過失,因此處分不起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