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女騎士等紅燈遭公車追撞輾斃 判決出爐大學生怒爆

去年4月12日晚間,臺中一名年僅23歲女騎士,在機車停等區內停等紅燈,竟遭後方公車追撞,連人帶車卡在公車底下,不幸身亡。(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一名年僅23歲的年輕女騎士,去年4月乖乖地在機車停等區內停等紅燈時,竟遭後方公車追撞,整個人卡車輪下,送醫後不治。公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臺中地院判10月徒刑。這項判決結果在Dcard引發討論,衆多大學生憤怒大罵「太扯、太誇張」,還有人感嘆:「臺灣駕駛普遍交通觀念,薄弱到比杜蕾斯還薄吧」。

去年4月12日晚間8點多,當時23歲的張姓女騎士,在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與天津路口機車停等區內停等紅燈,突遭後方公車撞倒,整個人卡在車輪下,當場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

「人在車輪下,快把她拉出來!」,現場目擊民衆告訴到場警消救護人員,女騎士連人帶車卡在公車底下,地上還有一攤血,大家合力女子救出,但女子已失去生命跡象。

63歲謝姓公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臺中地院去年11月做出判決,認爲當時天氣晴、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謝姓駕駛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自後追撞同向被害人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致被害人人車倒地被告顯有過失甚明,且尚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判謝男10個月有期徒刑。

網友將相關新聞連結分享到社羣媒體Dcard,引發大學生們熱烈討論,衆多人憤怒表示:「有夠扯」、「X才判10個月,超扯」、「X才10個月,臺灣司法真的太爛了吧超失望」、「這就是我不騎車原因」、「所以現在我都不敢停在大車前面了,側邊也是,我不想把自己暴露在未知的危險之中」。

各地大學生也紛紛發表他們對公車的觀察。一名成功大學生表示:「公車司機根本沒在管會不會撞死人的,臺南公車也是想轉就轉、想衝就衝,一副你不讓我就把你撞死的態度,尤其火車站前面的圓環」;

一名嶺東科技大學生回:「臺中有些公車真的是很不想說,根本就是地獄公車,司機口氣差就算了,臺中路就這樣而已,開着公車在飆車,當自己開小型車?」。還有臺科大學生說:「每次搭公車都覺得,司機媽的到底在急個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