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商圈打人慾搶車男遭強盜案起訴
臺中市王姓男子今年10月涉嫌在東海商圈,打人慾搶車,被依強盜罪起訴。(張妍溱攝)
臺中市王姓男子今年10月涉嫌在東海商圈,趁張姓男子取車時要求交出車鑰匙,張男拒絕遭王毆打,車窗被砸破,車內揹包及外套等物品遭搶走,警方獲報逮捕王男移送偵辦,2日全案偵結,王依強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2020年10月7日凌晨零時許,27歲王男在龍井區遊園北路上,見到張姓被害人停好車,上前要張交出車鑰匙遭拒,接着毆打對方,造成張男腦震盪、頭皮撕裂傷、擦挫傷等,張一度求饒。
王向檢察官供稱,當時犯案因精神狀況不佳導致,經查王無相關就醫紀錄,檢方認爲,當時王攻擊張姓被害人,甚至逼迫交車鑰匙,騎車時還記得拿出外套禦寒離去,顯見王姓男子尚有辨識能力,因此仍依強盜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