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子法預告出爐 七大鬆綁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的16項子法20日出爐,其中有七大修正重點,包括讓不同的電支平臺可跨機構間互通金流、第三方支付納管門檻拉高、讓悠遊卡可出國刷卡國外電票(如香港八達通日本西瓜卡)可來臺刷卡、第一類電支帳戶儲值餘額限額拉高到10萬元、還有公佈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專營電支負責人資格條件

銀行局統計,目前使用電子支付的人數已上衝至1,282萬人、2021年前三月交易金額達290.7億元,電支已成爲國人重要支付工具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童政彰指出,此次共修正了14項授權法規命令、增訂兩項授權法規,新增部分包括「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則」。

外籍移工匯兌業務方面,童政彰表示,現有易安聯、統振二家業者進行實驗中,預計今年10月29日可出沙盒草案規劃,外籍移工匯兌公司應以獨立業務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指撥營運資金)達新臺幣1億元,營業許可證三年效期匯款交易款項全數交付信託或履約保證及限制匯款限額等管理機制、匯款上限爲每筆3萬元、每月5萬元及每年40萬元。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方面,明訂負責人的積極與消極資格條件、兼職限制、訓練及其他遵循事項,現任董事長、經理人的積極資格條件,得於原職務任期內擔任的過渡規定還有教育訓練等。對於外界關心先前被金管會解除街口投信董事職務的胡亦嘉是否受影響,童政彰表示,在原有任期內不受影響。

過去第三方支付業者所保管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一年日平均餘額超過10億元就必須轉爲電支業者納管,此次考量電商市場發展,將10億元門檻拉高至「20億元」,儘管如此,蝦皮支付仍必須升級爲電支業者,童政彰表示,目前進度還在投審審查中。

提高交易限額部分,第一類電子支付帳戶儲值餘額從5萬拉高至10萬元;國內外小額匯兌交易每筆限額爲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