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最後一哩 」公聽會 要求退回NCC重議聲浪高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邀集政府與民間各方對電信法修正案提出意見。(圖/記者陳佳雯攝)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5日召開公聽會,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7月25日審議通過增修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25條與45條,邀集各家電信業者、NCC代表謝煥幹、交通部次長葉匡時以及政務委員張善政提出意見。NCC認爲透過「開放中華電信的最後一哩路」以及「切割組織」可以達到公平競爭的目的,而臺灣固網與遠傳電信代表也贊同此法案;但交通部與中華電信及工會則強烈反對,認爲是其他家業者只想使用公共財,不願參與建設,強烈要求行政院應該將此法案退回NCC重新審議。
NCC於7月25日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增列電信法第45條,首度立法要求中華電信「限期」將最後一哩管線釋出給臺灣固網、遠傳旗下的速博、亞太電信等新進固網業者。並希望將中華電信市佔率由目前97%降至60-70%。並同時增列第25條授權NCC於必要時可以要求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將最後一哩切割獨立。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幹表示,爲了這個修正草案已經開過3次公聽會,他說,這是公共政策議題,NCC在制定時一定會全方位考慮,會增修25條跟45條是爲了達到業者公平、自由競爭,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利益。
而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則表示,交通部雖然是中華電信的最大股東,但NCC是電信事業的主管機關。但他說,法規的修正應該是爲了解決問題,他認爲今天的爭議主要是上網太慢、價格太貴以及不公平競爭,但是釋出最後一哩路並不會讓別家業者投入建設,只會讓他們享用公共財。葉匡時說,公平競爭不應該是把跑最快的拉下來,如果是有其他像價格太高的爭議,應該可以透過NCC來協調,但不是用業務分離。
在數位匯流問題上,葉匡時說,ICT(資訊通訊科技)會加速數位匯流,所以應該要有第二條固網,像是「有線電視」,但是目前有太多法規的限制,反而會阻礙進展。因此交通部對NCC提的業務分離提案是採「反對」態度。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則是說,如果自己不是政務委員,自己也「不樂見」這項法案。他說,目前自由競爭的成效不好,但是開放最後一哩路能否達到目的,在短期內是不可能的。張善政表示,各家電信業者搶着最後一哩路,不是爲了市內電話、也不是爲了基地臺,而是要搶「網路加值服務」,因爲現在的網路服務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繳給中華電信,但互連費用太高,而網路市佔有95%都在中華電信手上。張善政說,網路加值功能費用真的不公平,如果可以把這個瓶頸解決,慢慢解套,最後一哩的開放甚至不需要。
臺灣固網代表楊據煌表示,業界的困難是在即使管線拉了,但是進不去用戶端 ,根本就「免談」,但中華電信都一直表示沒有空間了,我們遭拒絕比例是9成9 ,先前他們一直希望中華電信的「資訊可以公開透明」,讓其他業者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另外不公平的地方還有有線電視受到三分之一的上限規範,還有黨政軍條款規範。
遠傳電信代表賀陳冉表示,爲何即使最後一哩已經開放5年,卻因成效不彰必須再次修法,主因就是費用太高、中華電信資訊不透明,避免重複開挖等等,但遠傳已經鋪設網路100萬公里,並不是不做。
中華電信與工會的多名代表則是強烈表示,中華電信是民營公司,是屬於全部股東的,若是強行「切割組織」則可能侵害憲法上的私有財產權。並表示許多國外案例都顯示公權力介入自由市場競爭,導致行政沒效率,付出成本反而更高,當初國家草率將中華電信民營化,證明是錯誤的,現在又想要分割中華電信的組織,如果又錯了,就無法補救了。
中華電信代表還說,其他電信業者貪得無厭,除了基礎建設要求「成本價」之外,連近年開始做的光纖網路,中華電信一年投入2000億,那其他業者當初募集的錢去哪裡了?如果NCC真的要這樣處置,就是圖利其他業者。因此他們大力呼籲行政院將此案退回NCC重新審議。
網路慢之於中華電信真相-NCC纔是罪魁禍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