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T9「誤鎖」境外網站怎辦? NCC:嗯...還沒想到

▲「電信修正草案第9條」無聲無息地送進政院審議,許多人擔心此法通過後政府將無限擴權,引發爭議。(圖/Baagic 咩即可 - 消費者熱線提供)

記者鍾禎祥/採訪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再三強調,5月初送進行政院審議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9條」,和日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起爭議的「一望即知重大侵權」合法封網截然不同,兩者並無關係,但網路上仍罵聲連連,NCC官員6日受訪時表示,法案上路後可能無法讓每個人都滿意,但電信法維護善良風俗的初衷不會改變。

爲了消弭網友的不安,NCC官員劉建成6日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特別就常見的電信法相關爭議一一回應,如第3項規定中「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標準爲何,業者怎麼界定?會不會出現許多誤判情形

「誤判情形確實會有。」但劉建成強調,此部份就像民衆在外租房子,依照消費者和業者間的契約機制,當消費者違反契約內容時,業者可片面中止提供服務,相對,消費者也可循法律程序爭取自己的權益,這跟言論資訊自由一點關係也沒有。

但若被誤鎖對象境外呢?國內使用者可循司法程序解鎖,但誰有資格代表國外網站主張權益?舉例來說,若有一天主管機關小心隔絕(2013/06/07_21:16 UPDATE:此處指的是Banned,類似智慧局提議擋IP的做法)了「維基解密」網站,維基解密伺服器不在臺灣,也沒有租用如中華電信等國內ISP業者線路,假使臺灣民衆認爲維基解密沒有違法大家又真的很想看維基解密爆料國內政治人物八卦,這時怎辦?

「嗯…」劉建成聽完後,先是遲疑了一會兒,「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想到。」劉建成補充說明,電信法第9條仍在草案階段,還需經過政院、立院討論,集衆人之力讓它盡善盡美,NCC修法無侵害網路自由的企圖,只是希望確保公權力實體虛擬世界都能確實執行。

新聞小辭典「什麼是電信法第9條第2、3項?」:

第2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經各該法律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技術可行時,應依各該法律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之通知,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爲其他適當措施。」

舉例:網友在PTT上爆料臺大有感染H7N9病患衛生署得以依《傳染病防治法》把PTT的相關討論刪除。

第3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爲其他適當措施。」

舉例:網友在討論區張貼色情圖片電信業者可將貼圖的人斷網,或刪除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