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爲了紙碗和顧客打架 少年PO網撰文無罪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林姓少年去年3月在文山區一家臭臭鍋目睹一名瘖啞男子要多拿一個紙碗店家起爭執,當時少年以「爲了一個紙碗」爲題影片文字PO上網,店家認爲被暗指歧視身障人士,提告求償120萬元,但法官認爲,林姓少年是以事件第三者立場陳述觀點內容並沒有偏頗,所以判店家敗訴。

影片中老闆客人大打出手,「可以吃霸王餐嗎?」這火爆場面就連旁邊的其他客人都嚇得躲到角落邊邊,只見一陣狂亂扭打過後,店員抓住這名男子的手撂下重話,男子不服氣卻沒辦法清楚表達。當時也在一旁用餐的林姓少年發現情況不對勁,當場錄下整段影片,畫面中的男子是名瘖啞人士,因爲想拿第二個碗,店家老闆卻礙於不是吃到飽的規定,堅決不給拿,這位瘖啞人士以爲自己被歧視了,氣得想一走了之,才讓店員以爲這名客人要吃霸王餐。

事後林同學把整段影片PO上網,並陳述當時看到的畫面,首先是提到若雙方各退一步,瘖啞男子把碗放回去,或是女店員大方一點給他拿,可能就沒事了,少年認爲男子可能感受到歧視。

由於是瘖啞男子先動手,店家提出傷害告訴,瘖啞男子事後道歉及付錢,少年再度貼文指店家「會不會太不通情理?」這行爲卻讓店家老闆認爲有醜化店家的嫌疑,控告他妨害名譽,求償120萬元。但法官認爲,林姓少年是以事件第三者立場陳述觀點,內容並沒有偏頗,所以判店家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