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行爲失當罪入監20個月 撰文提「愧對家人」
香港高等法院於22日宣判,將判處前特首曾蔭權20個月有期徒刑。負責審理的法官透露,此案是以30個月的刑期爲量刑標準,但考量到曾蔭權的良好品行和過去對香港社會的重大貢獻,因此減免了10個月。」對於該貪瀆案,曾蔭權則撰文迴應,稱無論審訊結果如何,自己決不言悔,但就是愧對於家人。
曾蔭權在擔任特首期間,未如實申報「向雄濤廣播公司大股東黃楚標承租深圳豪宅」一事,還批准了雄濤向香港政府提出的執照申請;此外他提名建築師何周禮授勳,卻未申報對方是該豪宅的室內設計師,以上兩項行爲皆涉及「公職人員行爲失當罪」。至於「接受豪宅裝修,以作爲考慮覈准雄濤執照申請案的誘因」,則觸犯了「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將在9月重新審理。
20日審訊時,曾蔭權被法官宣佈不得保釋,且必須交由懲教署看管並等候判決,當下曾蔭權便吩咐兒子要好好照顧曾鮑笑薇,之後更在《am730》專欄以「銘記於心」爲題目撰文,內文寫道「無論審訊結果如何,我決不言悔。只是這5年來的折騰,令我愧對家人,特別是與我相知相伴了近50年的太太。」
曾蔭權「銘記於心」全文:
此文見報之時,困擾了我和家人五年的調查和審訊已然有了結果。我不知道那會是一個怎樣的結果,孰悲孰喜,已經不是我所能控制。
我今年七十二歲,在五十年前的一九六七年加入政府,直至五年前退任行政長官,在政府工作了四十五年。這是我一生最大的光榮。
人生路上,很多事情不由我們作主;然而服務香港,卻是我的自主選擇。無論審訊結果如何,我決不言悔。只是這五年來的折騰,令我愧對家人,特別是與我相知相伴了近五十年的太太,不管在甚麼時候,即使是在最艱苦的時刻,她總對我展示最包容體諒的微笑,輕握我手。沒有她的扶持,我真不知道如何捱過這五年悲痛難耐的日子。還有我的家人,他們毫無保留的信任和支持,是我在這段期間最大的依靠。至於一般市民大衆,很多與我並不相識,但在偶遇的片刻,他們毫不吝嗇的送上慰問和祝福,我實在無以爲報。
四十五年的公務生涯,在我腦海和心靈上留下了不少難以磨滅的印記。參與成立香港首支棒球隊;與香港市民一起迎戰大鱷;全城齊心抗禦沙士;成立關愛基金照顧基層;訂下最低工資……點點滴滴,在歷史洪流中微不足道,卻締造我豐盛的回憶。
此時此刻,百感交集。不禁再次想起我喜愛的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的寧靜禱文: 天主,請賜予我寧靜心靈接受無法改變的事,賜予我勇氣改變應當變更的事,賜予我智慧分辨兩者。珍惜每一天;享受每一刻;以苦難作爲通往平安之路;仿照主的方式,接受我不樂見的罪惡世界;堅信凡事祂會歸正妥善。只要服從祂的旨意;此生得享喜樂,與主同在享受永生福樂。
請容許我再次感謝在我人生路上不斷支持和鼓勵我的所有相識與不相識的人;你們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相助,我銘記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