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 賴浩敏的精彩人生

賴浩敏發表新書「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創中華民國司法史先例

記者蘇位榮臺北報導

2010 年司法界爆發了高等法院法官集體收受賄賂醜聞,引起人民不滿,在司法界士氣低迷之際,前總統馬英九提名賴浩敏出任司法院院長一職。從未有出任公職打算的賴浩敏,直問「怎麼可能?有沒有搞錯?」但馬前總統提出了三個適任原因──「資望夠、身體好、是心中第一人選」來回應賴浩敏的疑慮。賴浩敏做了四十多年的律師,又接任司法院長六年,退休後仍是精彩人生,今天發表新書「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到場祝賀賴浩敏發表新書,馬英九說,他早就聽聞賴浩敏公正不阿,做律師四十多年,有實務經驗,很適合獨立機關,因此先請賴浩敏接任中選會主委,後再提名賴浩敏作司法院長,有人說他是賴的恩人,其實他和賴浩敏是道義之交,賴作司法院長後,他從未關說,而賴也推動司法改革,提出讓人民參與審判觀審制,可惜政治因素未通過。

已經八十歲的賴浩敏,精神非常好,他說,今天是人生的高潮,他也要謝謝馬英九總統提名他,是他的恩人,讓他的後半段人生更精彩,他的餘生繼績發光發熱。

▲「第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發表新書。(圖/記者蘇位榮攝)

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前司法院人事處長樑宏哲說,賴浩敏有四十多年的律師經歷,任司法院長以來,可以看得出來不習慣官場文化,賴從沒有交代人事,公文不過夜,甚至有法官遞出辭呈辭職,過去司法院長都會慰留,但賴浩敏卻收到公文馬上要批出,沒有慰留,他趕緊阻止賴浩敏,賴浩敏還說「我的公文都沒有留過夜吔」,可見他與傳統的官場文化不同。

樑宏哲說,常有媒體納悶爲什麼司法院的請託關說標準法務部或行政機關部還嚴格,其實,這是賴浩敏建立的嚴格標準,賴浩敏在任司法院長時顧人怨,卸任後令人尊敬。

總統府資政姚嘉文說,五十年前他和賴浩敏是律師同道,當時賴從日本唸書回臺,賴和他對法官收紅包文化不滿,合組十三太保青年律師會,向司法行政部長檢舉要求調查,最後雖然查無其事,但那名被檢舉的法官被調到屏東

賴浩敏有晨泳的習慣,每日遊 1000 公尺,平均時間不到 30 分鐘,50 米的標準水道,每趟不用兩分鐘;這個好習慣,讓他一直維持着好體能。

「人生七十纔開始」,2010 年 10 月 13 日,71 歲的賴浩敏成爲首位由律師出任的司法院大法官併爲院長,爲自己再創人生另一高峰,亦爲臺灣的司法改革做出努力與貢獻。

1939 年出生於苗栗縣頭屋鄉下的賴浩敏,幼時父親早逝、家道中落,過着寄人籬下的生活,但他始終在逆境中克服重重難關,堅定、堅強地實踐理想。他自臺北建國中學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以第一名成績考取日本政府公費負笈東京大學

1974 年,賴浩敏與范光羣臺大同窗好友共同創立「萬國法律事務所」。1979 年美麗事件爆發後,跟事件有關的黨外人士,尤清姚嘉文林義雄等人全都被捕。賴浩敏一聽到消息,連忙趕去姚家探望姚夫人周清玉,並不畏強權壓力,擔任「林宅血案嫌疑人家博(Bruce Jacobs)的辯護律師。因爲見證了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的專橫,賴浩敏雖無積極表態,卻默默支持黨外活動,日後陳水扁謝長廷、尤清、蘇貞昌、林義雄、張德銘等人出來參選,賴浩敏和臺大校友會的成員們都出錢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