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代駕遇警開口嘿一聲 哥拒酒測慘噴9萬「結局免罰」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李姓男子2018年8月間請弟弟阿冠化名代駕,回家路上因爲拒絕警方酒測而被開罰9萬元,同時還得吊照3年,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阿冠因爲有多項前科,遇到攔查一時緊張,開口就回答「嘿」,加上警方沒有任何錄影紀錄可以證明兩人有互換過座位,最後認定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處分,收回9萬元罰單

李男認爲自己雖然有喝酒,但沒有開車,所以沒有理由要求他進行酒測。(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李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因爲很清楚酒駕嚴重性,當天酒後找來弟弟代駕,這一點母親和其他朋友都可以作證,偏偏警員攔查後不斷重複告知「阿冠說你有開車」,從那時候起不論是製作筆錄還是任何行政程序,警方都不理會他的說詞,一口咬定自己有開車,「難道只因爲阿冠有搖頭、點頭的行爲,就足以證明我有開車?所有影像都可以證明我沒有,難道(警員)可以憑直覺或感覺就將我定罪嗎?我沒有開車,當然不需要接受酒測。」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則認爲,警員當然不能毫無理由就對駕駛人實施酒測,雖然李姓兄弟沒有明顯的違規行爲,但有明顯酒味,纔會要求進行酒測,且李男拒絕受測後,警員也有說明拒測最高可罰9萬元,還得吊銷駕照3年,期間不得考領,車輛也要當場移置保管,結果再次被拒絕,警員反問「你懂這個意思嗎」,他卻回答,「你法條背得還滿好的耶」、「你說我拒絕酒測,還跟我拉條文」、「沒辦法我要陪你啊,你在搞我耶」等話,最後依法開罰並無違誤

▲李男酒後請人代駕,卻因爲拒絕酒測而吃上9萬元罰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警員的密錄器畫面,發現警員先是詢問兩人的關係,接着又提問「剛剛是他(李男)開的嘛,對不對」,阿冠則回答「嘿」;但他後來出庭證稱,自己並沒有和哥哥互換座位,只是因爲前科很多,看到警察會緊張,纔會回答「嘿」或做出點頭的動作

法官調查阿冠過去的犯罪紀錄,確認他真的有竊盜等多項前科,可見看到警察會緊張這一點是真的;而在這起事件中,警員看見李男下車腳步不穩,卻沒有任何錄影紀錄證明他有從汽車駕駛座下車的經過,加上證詞職務報告上的記載不一樣,顯然是過程中有瑕疵,最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李男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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