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大警囂張酒駕!當庭嗆被害者:就是沒錢怎樣!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沒有這麼囂張!警察酒駕撞傷人被抓,不僅拒絕酒測,上法庭還嗆受害者「就是沒錢,怎樣!」囂張態度不僅法官看不下去,受害家屬無法接受,但僅被判拘役50天,罰13萬。警政署將他緊急移送公懲會,也只被記2小過,從基隆調到高雄,讓家屬想討公道變的難上加難。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的高豐盛小隊長,去年4月凌晨聚餐回家時,酒駕在新店撞傷一名婦人,警察到場後,高豐盛小隊長拒絕酒測,發酒瘋的小隊長還搞不清楚狀況,讓其他員警都動怒了,雙方僵持1個多小時,承辦員警都發火,最後高豐盛被強制帶去抽血檢驗酒測值高達1.06,超出0.25標準足足4倍多。

追問後才知道,高豐盛剛升官朋友喝酒慶祝,但身爲警查知法犯法,最後竟然還開車回家,結果追撞前方騎車的曾姓婦人,整臺機車殼全碎車架變形,而保三高姓小隊長的汽車車頭凹陷。兩相比對,可見當時撞擊力道有多大。

車都變成這樣,被撞的曾姓婦人當然也受傷不輕。曾姓婦人原本想和解了事,但誰知道一上法庭後,三個法官都勸和解,高姓小隊長卻完全不理會,甚至嗆法官與受害人:「就是沒錢,怎樣!」囂張的態度讓家屬非常氣憤

讓人不解的是,高豐盛在事發現場不配合酒測,處理員警都被他搞到生氣,最後被帶去強制驗血,但判決書中卻以他現場承認撞人,算高豐盛是「自首」因此減刑。最後判決13萬罰金與拘役50天,酒駕還態度囂張,保三總隊將高豐盛移送公懲會懲處,記兩小過,並從基隆調職高雄,下令三年內不得調動升遷,但執法人員如此表現,嚴重破壞警界形象

法院判決原文(此爲司法院檢索系統,請在法院名稱選取「臺北地方法院」;裁判類別選「刑事」;判決字號分別輸入「100年審交簡上字第12號」,按下查詢即可進入判決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