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秘密基地210」人夫暗號約女同事 2個月上3次摩鐵

孫男洪女以「秘密基地」來稱呼摩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洪姓女子不滿丈夫與林姓女同事搞曖昧,還互傳「把妳吃掉」、「到秘密基地210(房間號碼)」等訊息,雖然刑事部分檢方不起訴,她不滿改從民事求償200萬元,但最後只獲賠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洪女提到,自己與孫姓丈夫結婚7年多,目前育有兩名女兒,分別才5歲和2歲,但林女明知道他是有家庭的人,仍在2017年7月到8月間屏東汽車旅館投宿3次,而且兩人的對話相當曖昧,包含「人美就是麻煩,走到哪邊都有豔遇」、「要不是時間關係不然就把妳吃掉了」,甚至還提到「秘密基地210」,根本就是在說摩鐵的房間號碼。

▲孫男平時也會約林女外出見面,有時吃飯、有時看電影,互動相當親密。

指控爲小三的林女反駁,她與孫男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並沒有逾越一般正常社交範圍,縱使他們感情好、互動親密,也沒有嚴重侵害到洪女的配偶權,怎麼能一開口就要求賠償200萬元,根本就不合理

不過,先前洪女曾對林女提告刑事的妨害家庭,但這部分檢方處以不起訴。屏東地院法官認爲,林女在短短2個月內就單獨與孫男投訴摩鐵3次,顯然已經難辭幽會的嫌疑,加上兩人對話間偶有調情的舉動,也已經超越一般朋友的範疇,確實侵害到洪女的配偶權,衡量雙方經濟能力,最後裁定須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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