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例 政府不認同性婚 遭札幌地院判違憲

3對同性伴侶針對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控告政府違反憲法婚姻自由原則。(圖/路透)

住在北海道的3對同性伴侶針對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控告政府違反憲法「婚姻自由」原則。日本共同社報導札幌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日本政府違憲,創下日本先河

原告是2對同志伴侶與1對女同志伴侶,都是在2019年1月提出結婚登記申請,但不被受理,同年2月提告。

朝日新聞報導審判長武部知子在判決中指出,性傾向無法依照人的意志變更或選擇,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只是國會難以立即認知到這是違憲,對於原告指控國會未訂定承認同性婚的法律是違法與不作爲,則予以駁回。

共同社報導指出,札幌地院審判長武部知子做出首例違憲判決,應會影響導入同性婚姻的討論。

日本憲法第24條規定,「婚姻基於兩性合意即可成立」,民法用語則是「夫婦」,因此日本政府對結婚登記的法律解釋是以須爲「男女」爲前提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原告認爲,依憲法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在自由與平等下有結婚的合意,即可成立婚姻,並沒有禁止同性結婚。

被告日本政府則認爲,憲法規定是以異性間的結婚爲前提,並沒有設想同性結婚。民法與戶籍法上的「夫婦」用字,是指「男性爲夫、女性爲妻」,因此不承認同性婚姻。

日本全國目前有5起類似的同性婚姻集體訴訟,今天札幌地院是首例判決。(譯者顧荃/核稿蔡佳敏)11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