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三舊改造 臺商賣地小心風險

2009年,中國大陸廣東省率先開啓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三舊)改造的探索工作,提出土地「返供」政策,即將協議出讓運用至「三舊」改造中,協議出讓的範圍擴大至適用於原土地權利人自行改造或合作改造。

經過十年的摸索,廣東省近日正式公佈《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將於2021年3月正式施行。

資誠(PwC)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表示,目前中國大陸廣東地區工業不動產交易仍然是全中國大陸最活躍的,幾乎是只要臺商願意賣馬上就有人出價,主要原因就是因爲近幾年來廣東地區的三舊改造政策,申請主體可就持有的「工業用地」申請「工改工」的升級改造計劃,增加容積率而提升建築面積和土地價值

若所持有的「工業用地」坐落在城市規劃的範圍內,符合「工改商」、「工改住」的規劃條件,則土地價值更是數倍的增加。

段士良補充,雖然 《管理辦法》在本月正式施行,但是省級層面的《管理辦法》只是對廣東的「三舊」改造所包括的幾種類型以及規劃、用地管理、收益分配方面進行明確,在「三舊」改造方面提供了原則性的指導。另一方面,省內各地區在過去十年相繼出臺的落地政策短時間內不會統一,將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各地在申請流程、稅務處理和收益分配上產生不少糾紛

隨着廣東省政府「十四五規劃」的出爐,已有越來越多中國大陸實業公司投資公司以及建商開始與持有「工業用地」的臺商接觸並討論合作方式。段士良建議,臺商應確保自身權益、審慎制訂未來遷廠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