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給臺灣農業的啓示

李武忠

國內服貿、貨貿爭議不斷之際,全世界最大手機鏡頭製造廠大立光股價創臺灣史上新高,引發各界關注,媒體爭相報導。本來股王浮沉無需過度解讀,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該企業創辦人能不追逐眼前近利,不一窩蜂往中國大陸發展,選擇留在臺灣努力追求技術升級(非靠廉價勞力)來拉開與競爭對手距離。這樣的案例不僅給當前一昧鼓吹前進中國投資生產政府和企業當頭棒喝,也給臺灣企業在面對貿易自由化衝擊下該如何因應指出一條大道

同樣的臺灣農業受到水土人力資源以及市場規模等限制,很難和國外數量龐大且低成本的農產品抗衡,經營的相當辛苦,唯一競爭優勢在於農業技術包括:品種、生產、管理、加工等,因此在面對TPP、R C EP、FTA 等經貿談判可能開放國內農產品市場的壓力,除了可以學習大立光企業作法不斷追求技術暨品質升級來和國外農產品競爭外,也應該像該企業對關鍵技術的嚴格掌控以及透過生產線嚴密分工標準化來避免技術外流。因此對於兩岸科技(含學術交流與開放農產投資項目需有嚴格規範並徹底執行來防範核心技術外流,不能像現在般鬆散(未見政府有實際懲處案例)甚至計劃將國內農業技術整廠輸出,這樣的作爲或許對少數廠商企業有利但對大多數小農不但沒有幫助反而受害,也無助於國內就業機會創造;尤其外國(含中國)一旦取得臺灣核心技術就像站在巨人肩膀一樣,再結合當地所擁有的豐厚資金、水土資源消費市場等優勢將很快超越臺灣,所生產的農產品不僅可以藉由經貿談判回銷國內與本地產品爭食在地市場外,也會影響到國際市場的佔有率,屆時本土農業將遭受到巨大沖擊更將危及國內糧食的自主和安全,應該要盡全力守住。

另一隱憂是臺灣農業科技研發主力來自政府所屬農業試驗場所,早期這些機構所研究成果透過農會推廣體系迅速以「無償」移轉給農民,讓臺灣農業生產技術得以領先其他國家。這些年政府爲鼓勵研究人員研發,明文規定研究團隊可得到研發成果移轉權利金的40% 做爲獎勵。影響所及研究重心轉向低障礙門檻,能很快獲得成果的項目,許多農漁民迫切需要解決屬高難度問題願意投入的研究人力相對減少,已經影響到臺灣農漁業未來的競爭力,最近由業者自行努力育種讓九孔復養成功就是一個事例,該條文有必要重新檢討修正

透過大立光的企業思維營運模式,臺灣農業也可以創造出更多的「大立光們」,不必懼怕貿易自由化帶來的衝擊。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