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續上菜 實價登錄2.0週四拍板

打炒房,行政院再祭二招,行政院會10日將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房價揭露到每個門牌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申報,新增查覈權、加重申報價格不實罰則。另拍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課稅防杜個人藉公司避稅。

值得注意的是,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課稅,避免影響新創籌資,給予新創五年緩衝期,五年內有獲利、移轉持股可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波防杜炒房,行政院鎖定預售屋炒作及個人藉公司逃漏稅二大目標。防預售屋炒作,行政院會10日將拍板「地政三法」,亦即平均地權、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地政士法修正案。爲讓房價資訊揭露即時、透明,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由現行30戶爲一單位,改爲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提升實價登錄即時性。

修正案並增訂主管機關查覈權,可向權利人、義務人銀行機構和相關機關要求提供資料,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同時加重價格不實申報罰則,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據悉,修正案加重處罰,最高可達75萬元。

另目前個人炒房,藉由設立公司買賣不動產降低稅負,或藉由公司股權移轉達到實質移轉不動產效果,以免稅證券交易所得,規避應稅不動產交易所得。

2016年房地合一重稅上路後,個人短期炒房最高須課45%重稅,但境內企業房地交易併入營所稅課稅,稅率僅20%。投機客透過成立投資公司買進自用住宅又短期賣出,甚至透過個人股權交易轉移整間公司,讓房產脫手,藉此炒高房價,行政院決定「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