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官司要求刊登臉書道歉 法官:家醜不宜外揚
張姓保險業務員與前妻蔡姓女老師爲爭執子女監護權多次爆發肢體衝突,還懷疑兒子被蔡女虐待,氣得在臉書上指控蔡女不當管教兒子還行賄法官,蔡女對此提告妨害名譽,要求張男道歉並在臉書刊登判決結果。一審判張男需賠償蔡女15萬元且需在臉書個人頁面刊登判決書6個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臉書刊登判決書只會讓更多人看見,最後判張男賠償蔡女15萬元即可,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張姓保險業務員與前妻蔡姓女老師爲爭執子女監護權多次爆發肢體衝突,還懷疑兒子被蔡女虐待,氣得在臉書上指控蔡女不當管教兒子還行賄法官,蔡女對此提告妨害名譽,要求張男道歉並在臉書刊登判決結果。一審判張男需賠償蔡女15萬元且需在臉書個人頁面刊登判決書6個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臉書刊登判決書只會讓更多人看見,最後判張男賠償蔡女15萬元即可,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張姓保險業務員蔡姓女老師婚後育有一子,2人2015年離婚後糾紛不斷。張男多次發現兒子從媽媽那裡回來後,身上有多處瘀青,怒向家事法庭聲請兒子的保護令,兒子還在法庭上崩潰大哭。事後法院裁定,張童傷勢難認外力導致,蔡女並未超出合理管教範圍,駁回張男聲請。
2019年5月,張男要把兒子交給蔡女時,當場與蔡女及其謝姓男友爆發衝突,事後兩方互告傷害,均遭判拘役35至45天確定,但糾紛仍未平息。
事後張男在其臉書個人頁面上發表貼文,稱「我對這件事,我只能說子女是最無辜且最大的受害者,長期生活在蔡女與其謝姓男友的不當管教下…根本無法讓兩位有多次暴力紀錄的不適任教師免職。 所以小弟希望透過網路的力量讓教育局知道有這樣的教師在XX國小與XX國小有這兩位充滿暴力傾向的不適任教師。 」
2019年7月29日,張男還在個人臉書頁面某篇貼文下方迴應網友「可能有人走後門吧! 不然爲什麼我被打保護令被駁回,他們設局卻有保護令」,暗指蔡女疑似透過司法黃牛賄賂法官,才能順利取得保護令。
蔡女認爲名譽受辱,嚴重影響她作爲國小教師的社會評價,侵害她的名譽權,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並要求張男在其臉書上刊登判決全文6個月。
張男辯稱,他的貼文與留言是基於事實,並無故意毀損蔡女的名譽,而且蔡女的教師身分攸關公益,其行爲可受公評,不應受名譽權的限制。
一審法官認爲,張男的貼文與留言均含有不實的事實陳述,且未盡合理查證的義務,足以貶損蔡女在社會上的評價,判張男應賠償15萬元,並於臉書上刊登判決全文6個月。
張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張男事後已刪文,風波已過去,若蔡女要求張男在臉書張貼判決結果,會讓更多親友、不知情的人看見,反倒讓蔡女名譽損失加重,最後判張男只需賠償蔡女15萬元,駁回刊登部分的要求,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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