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表示 沒禁用次氯酸水噴手!決戰於體外 罰水神搞錯法規

旺旺集團捐贈水神抗菌液,給長時間與病毒搏鬥醫護人員進一步防護。(李柏澔攝)

旺旺集團「水神」微酸性電解次氯酸水抗菌液遭北市衛生局以違反藥事法第69條開罰66萬,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日表示,沒有禁止以次氯酸水噴手,但水神官網寫「10秒有效抗菌100%」,且有疾病參考圖,把病毒、病名串聯在一起,已涉及宣稱療效;水神臺北事業部總經理高雅鈴指出,陳時中部長不僅搞錯品項,也搞錯法規,抗菌液是用於環境,並不需要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

陳時中表示,並沒有禁止以次氯酸水噴手,但若沒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則建議不要這樣使用,對環境的清潔則不反對。至於交辦北市衛生局查處水神一事,則是福部例行性的處理,不管是各類食品藥品廣告,當在監測系統發現問題,就會移交衛生局做相關的查處。

水神若需宣稱可使用在手部、可達到抗菌效果,就需有醫療器材許可證。陳時中表示,含次氯酸成分產品有清潔、抗菌效果,但若沒有許可證,則只可以宣稱清潔,不能宣稱抗菌。

抗菌液標示抗菌 並不違法

不過,水神總經理高雅鈴指出,這次開罰的品項是水神「抗菌液」,屬於一般商品,標示抗菌並不違法,而且只要能拿出抗菌證明,例如SGS和臺美認證就沒問題,不然抗菌液不寫抗菌嗎?而且水神抗菌液產品已擺於官網超過5年,防疫期間物資缺乏,最近纔開罰是在打擊次氯酸水產品還是刻意針對水神?

高雅鈴強調,水神抗菌液是「決戰於體外」,是用於環境抗菌,並沒有說要用在身體上,水神乾洗手產品也標明「清潔」而非「抗菌」,這是一般商品,然而陳時中部長卻以醫事法來處罰水神抗菌液,根本用錯法規。

防疫影片說不清 影響業者

另外,記者會上陳部長拿出的圖卡是水神抗菌液可以對抗環境中的這些病菌,例如枯草菌和白色念珠菌等,若不慎感染會有可能得到這些症狀,但水神根本沒有宣稱具有療效,陳部長把另外漱口及噴灑手部的圖卡放在一起,纔會讓人聯想到療效,但實在很牽強。

高雅鈴提到,記者會上陳部長的說詞證實次氯酸水是可以噴手和傷口,只要有2級醫療器材許可證,那爲什麼之前衛福部的影片說不能噴手又會刺激肌膚?既然可以噴手,爲何在防疫大作戰的影片中不說清楚,結果一竿子打翻一條船,連帶許多次氯酸水業者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