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三峽謊報失竊 健忘男依誣告罪處刑

桃園檢依誣告罪嫌將廖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49歲廖姓男子駕駛公務車新北市洽公,健忘的他卻忘記車輛停在那裡,直覺以爲車被偷了,於是返回桃園後向警方報案車輛失竊,後來經由三峽警方查出他停車地點,桃園地檢署2日依誣告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決。

▲健忘隨意停車找不到車,怕要賠錢竟謊報失竊。(示意圖/記者楊熾興攝)

桃園檢方表示,廖男今年9月間公司的公務車到新北市三峽地區洽公,辦完事後忘記車停那裡,遍尋不着以爲車輛被偷,加上害怕需要賠錢,於是向轄區中壢分局報案,指他開車前往新北市洽公後車輛遭竊,警方受理後因失竊地點在三峽地區,於是移請當地的警方協助調查

三峽警分局接獲中壢警方轉報追查後,沒幾天就在三峽地區國慶街找到廖男報失的公務車,經警方調查發現該車從頭到尾並未失竊,而是廖男洽公完了後,忘記車輛確切停放地點誤以爲被偷。全案經三峽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依誣告罪嫌將廖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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